在上海市静安区一所市重点中学里,17岁的田欣(化名)成绩优异、学习刻苦。她与同学之间有说有笑,一起报名参加了音乐社团。班主任预测,这个女孩将来也许能考上一所好大学。
谁也想象不到,一年多以前,当时正在念初三的田欣生活一片灰暗。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不辞而别,户口无着落,无法参加中考;她居住的房屋面临拆迁,权属不清、被亲戚收回。在无家可归、未来无学可上的绝境下,她通过网络给街道信访办寄去了一封求助信……
“一句话都没提要街道给多少钱,要街道怎么资助她,只说自己很想继续读书。”这封信后来出现在静安区信访办主任柯琪的信访系统个人账户中,他当即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联系,请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为这个求学愿望强烈的小姑娘解决实际问题。一年多后,以上几个部门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困境青少年救助“联盟”,未来将给更多困境青少年提供切实帮助。
街道信访干部张林(化名)是第一个走进田欣家进行入户调查的人。他所在的这个街道位于静安区较为繁华的地段,但老旧房屋极多,正在进行动迁工作。田欣的境遇,让见过不少世面的张林都感到“后背发凉”。
当时,父亲的亲属们要求田欣尽快搬离那套正在等待拆迁、可能会有巨大利益的房屋。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是,田欣本人因为早年多种复杂原因没能落户,父亲去世后,田欣不仅失去了经济来源,落户问题也成为压在女孩身上的一座大山。没有上海户口,就无法参加来年的中考。“一下子变成一个无身份、无户籍、无亲人的‘三无人员’。”张林说,当时信访部门召集街道、民政、教育、公安、共青团等部门一起开会研究对策,在了解到田欣的情况后,没有一家单位说“办不了”。最终,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为田欣解决了问题。她的户口落在一家福利院,监护权则由街道代为行使。
上初三一年时间,田欣都住在街道安排的养老院里。白天背着书包上学,晚上回到养老院。老人们看电视时,她在做作业;老人们睡觉时,她在做作业;老人们早起晨练时,这个女孩早早地就已经开始背诵英文课文。
今年中考,“街道妈妈”的苦心得到了最好的回报,田欣考上了静安区一所上海市重点高中。“她是一所普通初中的学生,靠着自己的努力,以超过分数线30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市重点。”每次说起田欣的中考表现,张林都会激动不已,就像在说自己的孩子一样。
实际上,张林真的可以算是田欣的“家长”。初三期间,学校频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督促孩子们抓紧学业。为田欣出席家长会最多的,就是张林。每次往教室中间一坐,年轻的张林总会显得比较特别。这个时候,他总是笑眯眯地说,“我是田欣家的亲戚,她爸妈在外地工作,没法出席,我代表一下。”
张林没空时,街道里的其他干部会主动顶上,去参加这个“街道的孩子”的家长会,“她总是班级里被各科老师表扬最多的学生,如果没有家长到场,别人会感觉怪怪的。”
很多人认识田欣,但大家都不会把她家里的事情拿出来说。在学校里,只有校长和班主任两个人了解她的情况。
今年9月,田欣进入市重点高中就读,有了寄宿条件。她的学费、生活费全都由街道负担。每到假期,张林和其他街道干部就会轮流接送她。放假了,接回“家里”;开学了,送去学校。
这两天,在静安区信访办的会议室里,团区委书记陈力和信访办主任柯琪分别带着社工、基层信访干部一起开了一个协调会,主题是解决田欣寒暑假的住宿、餐饮问题,解决田欣高中阶段心理健康、学业辅导问题。
柯琪近期一直在想帮助田欣解决假期住哪里、干什么,如何确保安全舒适的问题。陈力则拿出了团组织的绝招——用青少年专业社工资源、青少年志愿服务资源、青年教师辅导资源来对接,希望能帮助田欣更健康地成长。
记者了解到,田欣先后在几个街道养老院、学校宿舍等地方居住过,但无论她借住到哪里,基层信访干部、青少年事务社工都会与她保持沟通,解决困难。
有人问,信访办和团组织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样一个个案上?对此,柯琪说:“我们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真正有困难的个案上,各部门共同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陈力认为,为青少年维权本来就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能,团区委想通过对个案问题的解决,找到一条困境青少年社区救助的新机制,“在静安区,类似的情况还有,亟须完善困境青少年救助新机制。”
张林告诉记者,田欣的事是一个个案。“我更担心的是,那些服刑、吸毒人员子女,如果产生犯罪、吸毒的代际传递,后果不堪设想。”
张林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众多青少年问题专家、少年庭法官等在谈到青少年犯罪问题时,都会把“家庭教育”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来考量。在父母吸毒、服刑的情况下,家庭教育缺失很容易导致犯罪、吸毒等的“代际传递”。帮助这些家庭走出阴霾的一条路径,就是把下一代培养好。但是,谁来培养、谁来承担责任,成为一个难题。
上海政法大学教授、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姚建龙认为,国家对困境青少年群体的救助应该是积极主动的,不要消极被动,“一个完整的救助体系,既要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也要有跨部门的合作体制,包括教育、临时监护、收养等配套制度。”上海静安区信访、共青团、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合探索,实际上是在尝试解决一个全国难题——困境青少年究竟由谁来管。信访部门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共青团接入志愿者、社工资源,长期跟踪;教育部门解决读书问题;民政部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最终,孩子的监护权得以直接落在街道。
姚建龙曾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规定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非歧视原则予以国内法化。其中“国家亲权”原则与上海静安的做法相类似。国家亲权原则,一是主张国家居于未成年人最终监护人的地位,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并应当积极行使这一职责;二是强调国家亲权高于父母亲权,即便未成年人的父母健在,但是如果缺乏保护子女的能力以及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监护其子女职责的时候,国家可以超越父母的亲权,有权也有责任对未成年人进行强制性干预和保护;三是国家在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时,应当为了孩子的利益行事,即应以孩子的福利为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