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37名法官来说,日常工作可以用两个字概括:要钱。
这个负责“执行实施”的法庭,接到的大部分案件都涉及经济纠纷。多数时候,法官都在忙着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他们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查封过房产,也在某些不知名小镇的招待所里找过人。
青岛中院立案的最低标的额是3000万元,这么大额度拖到执行程序,当事人多是铁了心不想还钱的“老赖”,法官们早就体会了“要钱比要命还难”的道理。很多人常年“跑路”,有些干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拿出一分一毫。
不仅仅在青岛,“执行难”一直制约着正义走出判决文书,走向现实世界。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一年半过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量快速上升,仅今年上半年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8%。
青岛中院的37名执行法官也在加快他们寻找的脚步,仅今年7月,他们的足迹就到了10个省份的14个城市。有人合上了案卷,也有人千里奔波,无功而返。
一年有200多天都在出差
每周一上午是执行二庭的例会时间,这是人员最齐的时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法官们经常带着行李来开会。一到下午,他们就会去往不同省市。有时整个庭里只剩下执行二庭负责人孙林一人,“在家指挥调度”。
副庭长于江涛数了数,2016年他有200多天都在外地,有时刚回青岛,“屁股还没坐热”就又要出发。
“现在财产转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在家磨叽一会儿,人家早就把钱转走了。”做了十几年执行工作,于江涛早就谙熟这个“猫鼠游戏”的规则。
法官徐晓办过的一个案子里,申请执行人在宁波有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提供信息说被执行人在银行存了1500万元。徐晓马上赶往宁波,去的路上就从电脑上看到,那个账户“一百万元一百万元地往外转账”,等他们到宁波时,只剩下400万元。
庭里一位年轻法官把自己的工作称作“速度与激情”:为了赶时间,接到线索就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到车站买到什么票就坐什么车,我们经常要坐绿皮火车,夏天没有空调,里面人都热得光着膀子。”这位法官在办公室准备了牙膏牙刷,有时出完一次差,还没回家就又要出差了。
2016年之前,即使在专网上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等操作也要到银行现场办理,这就为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差。青岛的这些执行法官几乎都有过千里夜奔,但到场后发现人去财空的经历,飞机或火车都赶不上被执行人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几个点击动作的速度。
2016年2月底,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功能上线,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冻结,甚至扣划。之前几个月都查不清楚的账户,现在几秒钟就能在电脑屏幕上一览无余。
不同于金融资产,一些实物财产需要现场查扣。无论法官们跑得多快,都无法保证总有收获。
法官赵红旗有一年去长春查封一批大型机械设备,第一次去现场勘查时,工业园区里还是一片机器轰鸣的热闹场面。第二天行动时,装满几间厂房的设备,一夜之间消失了。
副庭长刘常青曾经去青海的无人区寻找被执行人的矿产。“戈壁滩一望无际啊,就像大海一样。”那是这个生在海边的山东人第一次到无人区,“车一开就是六七个小时,路都没了。”
在海拔4700多米的地方,同行的两位法官“走路都是飘的,吃饭也不敢吃,半夜呕吐”。
几天下来,法官们的身体承受力达到了极限,才找到几处矿井。结果这些矿井因为各种审批手续,没法拍卖,“等于空手而归”。
让被执行人坐下来,这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除了查财产,找人也占据了执行法官的大量时间。
“有些被执行人为了躲债,一早出门晚上才回来,我们就得在他住所旁边盯着。”于江涛介绍自己的“蹲点”经验。“要么我们一早四五点钟出发,在他出门时逮到他;要么我们就晚上七八点钟出发,在他回家前逮到他。”
干了十几年执行,于江涛早就把自己的急性子磨平。这份工作教会他的除了耐心,还有“一些心理学和临场应变的能力”。
有次他追踪到一个被执行人,刚好看到被执行人的轿车停在旁边。于江涛让这位“老赖”交出车钥匙,对方却坚称钥匙没在身上。
“我们又没有搜身的权力,当时真的很无奈。”于江涛说,在与“老赖”的对峙中,他们时常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毕竟不是警察,在现实工作中不管是执法手段还是执法依据,都受限制。”
沉默片刻,于江涛忽然对汽车踹了一脚。被执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兜里的汽车钥匙就发出了报警声。
钥匙交出了。
查控网上线后,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的难度大了不少,但提前转移财产、变更产权人等手段都可以躲避追查。执行二庭的法官们都清楚,技术手段虽然提高了效率,但有些难办的案子,仍然需要经验来破解。
一个几乎已成定律的经验是“知己知彼,投其所畏”:找到被执行人的软肋,他们怕什么,焦虑什么,法院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书记、主任、人大代表就怕被罢免,有些老板怕丢脸,上了‘失信’(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乘不了飞机,上不了高铁。”一位法官介绍,“没有被执行人是在很舒服的时候来和解的,都是难受得受不了了才来和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第一次将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的措施纳入到制度中。
于江涛见过很多“老赖”,一开始接触时,他们就是一副“我无所谓,我还欠很多钱呢”的样子。
“但我们有威慑机制。一般我们会告诉被执行人,要是不履行,首先我们要把你上‘失信’,上去之后工程招投标、银行借贷都做不了;第二我要对你‘限高’,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和高铁;如果再不履行,那我们就可以拘留你,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善战方能言和。”一位年轻法官总结说,执行法官最愿意看到案子双方当事人最终坐下来解决问题,“但怎么让失信的被执行人坐下来,这就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执行庭法官几乎都接到过威胁电话
青岛中院的大楼里,除了餐厅,执行二庭的办公区几乎是热闹的地方。
4位法官共享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办公室。几乎每张办公桌前都会围上几个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坐在一起,随时都可能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
即便只有一方单独来找法官,办公室也吵得像一个办事大厅。谈话声、翻案卷的声音和电话铃声夹杂在一起,几乎一分钟也停不下来。
这里每周有6天是工作日,周六加班已是常态。但尽管常年加班,积压的卷宗还是越来越高。
刘常青的两个书柜里都塞满了卷宗,茶几上的案卷压得托板已经变形。他的手机和固话经常交替响起,最多时,他一天接了120个电话。
“在青岛这种经济发达地区,纠纷很多,案子自然也很多。”赵红旗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现在执行二庭每个法官手中都有二三百个案子,“尤其这几年经济下行,案子明显多了起来。”
常年去外地出差,赵红旗发现,这种忙碌的场面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很常见,但欠发达地区却是另一番景象。去年他去西部省份办案,一个县级法院一年只有48起执行案件,但有8个办案人员。而他去年一个人就接到70多起案件。
“我请他们帮忙协助一个4800万(元)的案子,他们又给我们退回来了,说他们5年执行到位加一起,都办不了这么多金额,平时执行就是牵几头牛、抓几只羊就结束了。”
除了案多人少,办案周期也决定着法官们的工作“快”不起来。
“法律规定处置财产必须要通知到被执行人,比如拍卖裁定、评估报告,都是要必须送达的,但是有时会找不到人,那就要公告,两个公告就140天。”赵红旗说。
孙林此前是民事审判庭的庭长,他坦言在来到执行二庭之前,对执行工作也不够了解。
“我那时跟院里很多人一样,感觉执行就是贴个封条,追个账。”孙林笑了笑说,“后来来了之后才发现,执行工作竟然这么难,这么复杂。”
大半年后,他体会到,执行工作其实一直是“如履薄冰”。
“我们背后退无可退。审判一审错了还可以二审,二审了还可以再审。但是执行错了基本就是无可挽回,比如卖错房子了,你上哪儿追回?”他感叹,“所以每个过程都要细致再细致,谨慎再谨慎。”
压力之外还有危险。刘常青曾去无锡执行一个案子,要把被执行人生产的布匹从厂房里拉出来。结果工人把整个厂子都围了起来,法官根本进不去。最紧张的时候,工人把厂子周围泼上了汽油,然后用车辆堵上了大门。
徐晓有次在东北查扣一批货物,那是个制假窝点。进去后,他和两位同事马上被围了起来,对方“提着家伙就冲了过来”。窝点是个院子,当时门已被反锁。他和同事只能翻墙逃了出来。
还有些危险是看不见的。执行二庭的法官几乎都接到过威胁电话,有人甚至被跟踪。
“有人把我老婆工作单位、我孩子学校(名称)全发短信给我,威胁我如果再逼他,我家人就有危险。”刘常青拿出自己的手机,里面保存着十几条此类威胁短信。
他的做法是:报警。
很多时候法官要给双方搭建一个桥梁
虽然每天都在追着被执行人跑,但法官们都清楚,“不仅要为申请执行人着想,也要照顾被执行人的利益。”
他们经常遇到没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有破产企业,也有身无分文的老板。而很多申请执行人赢了官司却收不回财产,就成了法官办公室的常客,甚至上访。
“有人为了赚钱,在没有让对方提供抵押的情况下,就放出高利息的贷款,最终对方没能力还款,这样的就没法执行。”孙林解释,“有很多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判决的能力,申请人都觉得这是法院执行不力,但其实这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的交易风险。”
“取得借款收益的同时,也要承受交易受损的风险。法院只是国家保障交易公平有序的手段,而不能参与到交易行为本身。”孙林说。
很多时候,执行二庭的法官们会成为当事人的朋友、哥们儿。赵红旗办理过一起离婚案,前后调解了一百多次。男方是申请执行人,经常下午两点就到了他的办公室,一直谈到晚上九点多才走。执行程序持续了两年多,一直没有成功。
直到有一次,赵红旗把所有的法理都抛开,跟对方谈起了人情。
那年,当事人的孩子要参加高考。“你们现在闹财产分割,我们要强制执行的话,钢琴在你家,我们噼里啪啦给你搬走,孩子都没法弹,对孩子影响太大了。”赵红旗对男方说,“有一点你永远改变不了的,你前妻永远是你孩子的母亲,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为了孩子就不能让一让?若干年后,你孩子也会敬你是个爷们儿,是个有担当的父亲。”
这次谈话之后,男方终于做出了让步。
这样的场景不时在执行二庭出现:一起上亿元的案子,双方起初分毫不让,法官把他们叫到法院坐下后,根据实际情况,劝这个让几百万元,那个少收点利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刘常青记得,在一起案子中,双方当事人已经闹僵了,“像仇人一样,不见面”。他借一次机会带申请人到被执行人的办公室,申请人死活都不去。中午,双方都要请他吃饭。刘常青告诉他们:“我谁的饭都不吃,要吃也可以,那就大家一块儿吃。”
最终,三人在一家小馆子里坐下,双方还是不说话。
“你们两家之前肯定是朋友,不是朋友就不会合作。”刘常青举起杯子开了头,然后谈起他们当时建房、审批和验收的往事。
两个房地产商本来板着的脸放松了下来,开始说起当时的艰辛,“腊月二十八了为了验收还在外面跑”。
刘常青趁气氛缓和了不少,赶快提出来:“大家都是兄弟,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要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
事情就这样解决了。“法理他们都懂,但很多时候执行法官更需要的是给双方当事人搭建一个桥梁,事情就迎刃而解了。”刘常青说。
法人代表“张总”卷着裤管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
技术在不断进步,仍有一些障碍还在拖慢案件执行的步伐。
常年在外地执行的法官们,近些年已很少遇到“人情案”“关系案”。只不过有时在欠发达地区,从当地银行划走几千万元时,仍然会时不时惊动当地的党政领导。
“有的县一年的财政收入可能比我们要划走的款多不多少,我们把钱划走,企业垮了,确实会对当地经济和税收造成很大影响。”赵红旗甩甩手,感叹。
也有法官说,有时他们去银行查账,银行工作人员就是不让查看,甚至反馈虚假信息。“这都是他们的大客户,双方也存在利益关系。”
更大的障碍是,现实中存在着可被一些“老赖”利用的“漏洞”。在青岛中院执行二庭接到的大部分案件中,被执行人早在诉讼前就把自己的财产登记到自己妻子或孩子名下。
“他们知道现在全国执行信息联网,能查到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了。”孙林摇摇头,“我们看着他开着豪车,住着洋房,但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还有很多被执行人把公司的资金打到私人账户上,使得法院明知他有很多财产,但就是执行不了。
刘常青在一起标的额为20多亿元的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整整开了5000多个银行账户,“打印了一下午,打印机都冒烟了。”
“这就是因为咱们国家现在的财务制度还不够健全,公司开的账户太多。”孙林解释。
在赵红旗看来,“执行难”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他执行过一起案子,被执行人是一家企业。法官花了大量时间,找到企业法人代表时,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在一处农家小院里,法人代表“张总”卷着裤管,腿上沾满了泥巴,扛着锄头从地里干活儿回来了。
后来他们得知,诉讼期间,这家企业就更换了法人。那位农民只记得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借用过,全然不知自己已经变成了“张总”。
此类案例中,企业如何登记显然不属于法院的职权范围,但它却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的管理水平,各种管理机制都健全了,‘老赖’们也就无机可乘了。”孙林说,法院虽然是执行工作的主体,但很多问题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执行是个系统工程,“执行难”这个问题,其实牵动着社会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