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0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为营造全社会尊才爱才的良好氛围,2017年开始,深圳将每年11月1日定为深圳人才日。今年的11月1日是深圳首个“人才日”,《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正式施行。《条例》围绕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评价与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做了规定,旨在通过立法形式消除制约人才发展的各种障碍,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活力。
《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八条。深圳市委组织部副巡视员、部委会成员张谦介绍说,《条例》重点体现了“放权”“松绑”“破壁”3个关键词。
“放权”即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如取消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和人力资源服务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登记备案制;明确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可以承接技术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评定工作。“松绑”即放宽或取消对人才的各种限制,包括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吸引企业创新人才兼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破壁”即破除各种壁垒,畅通各类资源流动渠道,如打破体制壁垒,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条例》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在深圳离岗创业,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原单位的,接续计算工龄,并按照所聘岗位等级不降低的原则,结合个人条件及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至相应等级岗位。
在人才激励方面,《条例》提出,深圳市、区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可以约定由研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和所在单位共享科技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张谦透露,深圳在“十三五”期间将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力度为前5年的4.5倍。《条例》还提出,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编制人才住房发展规划,通过以租赁为主,租赁、出售、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人才安居保障。
集聚了华为、腾讯等一大批创新企业的深圳,2016年PCT(专利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近两万件,占全国的46.6%,连续13年居国内第一。在人才引进方面,2017年以来,深圳市已经引进全职院士7人,“千人计划”专家人才46人,“孔雀团队”15个,海外高层次人才668名,累计引进各类人才超过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