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日前派出督导调研组赴甘肃省对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进行督导调研,提出具体督导意见。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矿藏、水资源富集,近年来,祁连山局部生态遭到人为破坏,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8件1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23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14件15人。与此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移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个,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个。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快速反应、积极履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监督缺少刚性,刑事犯罪线索发现较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当地农业开发与环境资源保护存在矛盾等。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最高检督导组建议,祁连山保护区的检察机关应以辖区为单位,对祁连山生态环境资源进行地毯式搜索,由上级检察机关加强工作指导,摸排立案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深挖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特别是对中办、国办通报反映的问题、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指出的、央视曝光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件件有着落。同时,应向当地党委政府“借力”,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与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