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坛谁最厉害,这个问题的安全答案是乔纳森·弗兰岑。
他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封面时,已经10年没有作家出现在那里了。华莱士已经去世,菲利普·罗斯也出版了最后一部小说,他说:“在我之后的几代人中,有大约20多位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最伟大的是乔纳森·弗兰岑。”弗兰岑的小说《纠正》获得普利策奖提名和美国国家图书奖,《自由》被评论界誉为“世纪小说”。
这位今年58岁的作家有着快乐的孩子气面孔和永远蓬乱的头发,厚厚的眼镜让他显得更像个知识分子。他致力于向美国中产阶级展示镜像,讨厌社交网络,喜欢观鸟,甚至在小说里借助情节,花大篇幅控诉捕鸟的猫。
他的作品很少具有网红文性质,应该也难刷出“10万+”,当然也不能带你月薪5万,走向人生巅峰。当美国文坛流行摩登女性读物,供人们吃着薯片,把油腻的手抹在铅印的纸张上时,弗兰岑一直没迎合大众审美。他决定写些大部头的,真正与时代产生勾连的作品。作为他的粉丝,你常常要有耐心的品德,他并不是个高产作家,一部作品可能要憋个几年。
众所周知,如果不是一个具有“出版密集度和爆炸力”的作家,就很难持续地进入公众视野,获得“为这个时代立言”的作家称号。但弗兰岑还是靠着两部反响寥寥的出道作品和两本大部头书籍,登上了《时代》的封面,被很多人认为是“全美最有志气的小说家”。
他出生于美国中西部,父亲冷漠,母亲有点骄横,两人都有着极高的道德标准,永远因为恒温器争吵不休。晚年,父亲患上了老年痴呆,整天歪坐在轮椅上。母亲毫不掩饰愤恨地数落这个老头怎样毁掉了她的一生。
1981年毕业后,弗兰岑一头扎进写作的行当,或多或少地为这个冷漠的时代提供证据。但这位擅长描写现实的人,最初竟是受到科幻小说的蛊惑,才进了这个行当。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他的事业毫无起色,婚姻分崩离析,离婚前时刻担心避孕措施不到位,因为还养不起孩子。
后来他写过一篇叫《何必苦恼》的文章,第一句话就是“我对美国小说的绝望始于1991年冬”。他说,文学已经过气了。小说家不再有熊熊的热情,现代社会被消费主义占据,昔日的阅读风貌消逝。
他的前辈大师菲利普·罗斯,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感受到了题材枯竭的压力,“我们的脑瓜子永远赶不上这令人作呕的社会现实。”
弗兰岑写信给偶像唐·德里罗,恳请他指点迷津,德里罗回了一封非常哲学化的信,其中说道:“作家领路,而非跟从。”
这封云里雾里的信让弗兰岑备受鼓舞。他愈加勤奋,一周7天,从不停歇。既想向父母证明自己,也想重振严肃文学。“随着上一代作家的离开,公共作家将缺乏。”他那副眼镜背后总是深怀忧虑的眼神,他充当时代的临摹者,时刻誊写现实。
就像是面对一栋着火的房子,大部分人的反应是赶快跑开。但他的工作是向那栋着火的房子跑过去。“我是在开始写作的20年后才明白了作家的责任是什么,作家的责任是走到那个最炙热的地方去,走到着火的房子里去,走到人们不愿去的地方去。”
《纽约客》评价他的书的价值:它们是一个剧院,可以看到他如一个自我厌恶的杂技演员一样摇摆,他是透视自己的微观史学。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自由》,为书中日常事无巨细的琐碎而头疼。弗兰岑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先描绘出更大社会的环境,然后天衣无缝地编织进一个家庭当中。他将世界人口增长的大背景和对鸟的喜欢,统统写进这本书里。
这样的作品往往冗长、繁琐,有时还相当沉重。读者们现在喜欢甜品式的阅读,顺口,滑溜,没太多营养,但不用费力咀嚼,消化快排泄也快,速战速决。有时甚至只吃“代餐饮”,在忙手头事情的同时听别人讲解一本书,三五分钟,提纲挈领,它有个非常互联网的名字,叫知识付费。
但阅读当然不能仅仅是快餐和顺滑的东西,缓慢、枯燥、凝重等不同范式的阅读也值得反复咀嚼。其带来的阅读体验如羊蝎子、砂锅粥、香辣蟹——与甜品绝然不同,口感要复杂得多。
弗兰岑现在的家在加州北部的海边小城圣塔克鲁兹,他和作家女友凯茜住在一起。房子建于30年前,不甚起眼,挤在一群建筑里,花园也窄窄的。不过窗外的景色却是绝美,栅栏外是深邃峡谷,对面山崖上的白色桉树高耸入云,加州强烈的阳光照在一线蓝海上,一切都在闪闪发光。对于作家来说,这是天堂般的观鸟地点。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