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乔家大院公司控股权归属出现的这场风波,实际上是一场如何看待历史建筑的观念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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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桩乔家大院“私有化”的传闻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网传山西祁县国资管理部门以21亿元的价格,将乔家大院卖给了民营机构。对此,祁县政府表示,乔家大院的核心部分(即在中堂)仍是国有资产,永远不会变卖。一场舆论风波就此平息,但由此引发的历史建筑市场化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思考。
乔家大院景区市场化之后,不仅游客进入景区要买价格较高的门票,各种衍生产业也随之产生,给当地百姓创造了不少就业岗位,带来了很多利益。在当地百姓看来,只有确保乔家大院归属于国有资产,才能通过政府的力量保证他们能得到这部分利益,而一旦将乔家大院私有化,他们的这部分利益就很可能受到损害。在2016年3月,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家大院公司)的控制权,确实已经有偿转让给山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国资的身份已经由原来的控股者变身为参股者,不再对整个企业拥有决策权。
这样的改革好不好?关键还是要看改革的效果。据悉,乔家大院公司在国资控股时,经营状况一直不是很理想,而在去年引入民营资本后,仅祁县财政局的门票收入就已回款500万元。这种状况说明,在这种旅游类企业中,民营资本很可能有更高的效率。
但是,话虽如此,民营资本也并非有利无弊。相对来说,国有资本由于与政府存在天然的纽带关系,当它面对乔家大院周边居民的利益需求时,即便会影响效率,通常也会尽可能地给予满足。而民营资本则不会对周边居民的利益需求作太多考虑,这虽然可以使企业的效率提高,但也容易激发矛盾。近日围绕乔家大院的这场风波,便由来于此。
围绕着乔家大院公司控股权归属出现的这场风波,实际上是一场如何看待历史建筑的观念之争。在传统观念之中,乔家大院作为历史建筑文物,理应由国有资本控股。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部分国有资产效益低下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引入民营资本很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以笔者之见,一个景点既然已改制为企业,就应该按照市场化的规则来运营。推动旅游景区管理企业化、运营市场化、股权多元化,应是旅游景区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当然,在具体的改革中,当地国资管理机构应该做到高度透明,不能对入主的民营机构情况遮遮掩掩,民营机构在入主以后,也应该遵守原股东与相关方面的契约,协调好与原有的利益关联人的关系。同时,不管这类企业是由国资还是民资控股,有关部门都应该依照文物保护法加强监管,防止所有者为了追求利益,而对历史建筑进行破坏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