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VS第四代
歼-15作为我国航母第一代舰载机已经在辽宁舰上服役。它是一款非常优秀的重型双发多用途舰载第三代战斗机,由我国自行研制,伴随着我国首艘航母辽宁舰而生。该机在辽宁舰上采用滑跃起飞、拦阻着舰,作战半径大、机动性好、载弹量多,可挂红外制导和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空地导弹、反舰导弹和反辐射导弹,以及精确制导炸弹等。
歼-15的研制成功意义重大,它开了我国舰载战斗机发展的先河,实现了我军固定翼飞机从岸基到舰基零的突破,为我国舰载战斗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如此,歼-15还在向弹射型挺进。据报道,我国自研的电磁弹射器已经使用歼-15进行了上千次陆上弹射试验,技术非常成熟。
果真如此,既说明我国航母用电磁弹射器技术已经成熟,也说明弹射型歼-15已不是原理样机、试验性的装置,而是成熟的工程样机,相关技术完全可以直接移植,直接使用。所以,以歼-15为基础发展我国下一代航母舰载战斗机,技术成熟度高,研发周期短,成本费用低,好处不少。
但它的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毕竟歼-15属于第三代战斗机。虽然目前世界上舰载战斗机第三代仍是主流,美军的F/A-18和F/A-18E/F,法国的“阵风”M,俄罗斯的米格-29K、苏-33,都属于第三代战斗机。但放眼世界,先进国家战斗机基本上都在由第三代向第四代跨越。英国已经装备舰载第四代战斗机F-35B,美国舰载第四代战斗机F-35C形成初始作战能力已近在眼前。日本、韩国也已开始采购F-35,印度早就开始联合俄罗斯全力研发第四代战斗机。
如果以歼-15为基础发展我国下一代舰载战斗机,无疑在起点上就落后一截,与对手装备的舰载机出现了代差。尤其是第三代与第四代战斗机之间的代差可能会让第三代战斗机在战场上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美军的第四代战斗机F-35在一场“红旗军演”中,对第三代战斗机的击杀比达1∶15。
发展航母舰载战斗机是要准备打仗、打胜仗的。要打胜仗首先就要非常明白未来将要面对的对手是什么样的。面对世界战斗机四代化的发展趋势,我国下一代舰载战斗机需要在歼-15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代达到第四代,才能确保我航母战斗群航行在大洋上跟对手舰载机没有代差。
歼-20VS歼-31
歼-20和歼-31都是我国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战斗机,两者一个较大、一个稍小,一个属重型、一个为中型,一个已经服役、一个“待字闺中”,到底谁能上舰成为我国下一代舰载战斗机,探讨最为热烈。
航母舰载战斗机采用重型、中型的在外军都有先例。俄罗斯的苏-33就是在苏-27的基础上研制的重型舰载战斗机,而米格-29K就是在米格-29基础上发展的中型舰载战斗机,且被俄罗斯和印度采用。美国曾经使用的F-14也是一款舰载重型战斗机,后来又发展了F/A-18中型舰载战斗机。美国和英国下一代舰载战斗机F-35C和F-35B都属于中型舰载战斗机。
歼-20非常优秀,不光隐身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他方面如气动布局、机载电子系统的综合化程度、机动性和敏捷性、可维护性、机载武器等,也都是按国际上第四代战斗机标准打造的。该机航程远、作战半径大、挂载能力强、火控系统对地功能完善,内埋弹舱可挂载多枚导弹,机翼外挂点还可挂防区外精确打击武器。以其为基础可以研发出非常优秀的重型舰载战斗机。
歼-31与歼-20同时崛起,虽然体量、重量、载油量和载弹量比歼-20稍低,但技术水平与歼-20相当,是典型的第四代多用途战斗机,作战能力非常强,作战半径达1000多公里,内埋弹舱可挂数枚空空导弹或制导炸弹,同时也设有机翼外挂点。
以歼-31为基础可以发展出非常优秀的中型舰载战斗机。而且歼-31与歼-15同出沈飞公司,研发歼-15的技术和经验可以很好地向歼-31上移植,研制周期短、费用低,技术盲点少。
由于重型战斗机最大起飞重量、载油量、载弹量、作战半径等都要比中型的高,所以一般来说,重型战斗机作战效能要比中型战斗机的高。这就意味着,歼-20和歼-31如果都发展成舰载型,舰载型歼-20的作战效能要比舰载型歼-31高。所以,从单机作战效能高低来说,发展舰载战斗机歼-20比歼-31更有优势。
但在航母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歼-20外形尺寸较大、重量较重,又成了它发展成舰载战斗机的不利因素。因为航母甲板面积和机库大小是个定数,飞机大占用的空间就大,数量就会被降下来。如果拿舰载型歼-20和舰载型歼-31比,一艘航母携带舰载型歼-20要比携带舰载型歼-31数量少。如果从要保证有足够的舰载战斗机数量角度来看,中型战斗机上舰要比重型战斗机更有优势,用稍小的歼-31改装成舰载机要比歼-20更合适。
舰载战斗机的效能、数量和单位时间的起降能力,直接关系到航母战斗力大小。歼-20和歼-31到底谁能发展成舰载机,需要根据我国未来弹射型航母的具体情况,在质量和数量之间综合权衡,才能作出选择。
垂直/短距起降VS滑跑起降
世界上除了弹射起飞拦阻着陆型和滑跃起飞拦阻着陆型舰载战斗机,还有一种垂直/短距起降舰载战斗机。英国“鹞”是上世纪60年代服役的世界上第一种实用型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之后,在该机基础上又先后衍生出了英国航母舰载战斗机“海鹞”和美国海军陆战队两栖攻击舰上使用的AV-8B舰载战斗机。苏联也相继发展了雅克-38、雅克-141。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不久的F-35B也是基于这种理念发展的短距起飞垂直降落型第四代舰载战斗机。
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不用长长的跑道,不用配套装备起飞弹射器、着陆拦阻索,极大提高了战斗机起降的灵活性,降低了对航母空间的要求,减少了航母的造价,为有些既需要航母但又经费拮据的国家发展轻型航母提供了良好条件,也为一些国家的两栖攻击舰提供了良好的防御进攻手段。
但垂直/短距起降舰载战斗机也有其明显弱点。起飞着陆阶段,飞机都不能很好地利用空气动力,发动机的推力更多地用于抬起自身重量,而使飞机载荷大大减少。这就意味着,垂直/短距起降舰载战斗机不仅自身重量要轻,而且载弹量、载油量也相对要少,作战半径、航程、攻击能力将被大大减弱,且出动效率不如弹射起飞的战斗机。因此,主要发达国家海军舰载战斗机首选的还是弹射起飞、滑跃式起飞。美国海军现役舰载战斗机F/A-18E/F、下一代舰载战斗机F-35C均为弹射型,俄罗斯现役米格-29K、苏-33均为滑跃型。
英国皇家海军似乎对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情有独钟。以前为自己的“无敌”级轻型航母装备的是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海鹞”,现在,尽管新一代航母“伊丽莎白女王”号满载排水量增大到6.5万吨,体量大了许多,但配备的还是短距起飞垂直降落型F-35B。
但其实,英国对采用短距起飞垂直降落型F-35B而没有采用弹射起飞的F-35C,一直心有不甘。英国最早选定了F-35B,但到了2011年又决定停购F-35B而改为采购F-35C。只是后来认识到增装电磁弹射器,航母需要重新设计,这将导致航母制造成本大幅上涨和服役时间大大推迟,2012年又改回了F-35B。所以,“伊丽莎白女王”号虽采用了短距起飞的F-35B,但在设计上仍为未来改装电磁弹射器预留了空间。
舰载战斗机是一艘航母乃至一支航母战斗群的主要作战兵器,整个舰载战斗机机队综合作战效能的高低是航母综合作战效能高低的直接体现。由于载弹量低、留空时间短、作战半径小等因素,垂直/短距起降舰载战斗机不太适合配装在大、中型航母上,而更适合配装在轻型航母或两栖攻击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