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省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公布。据了解,山东一次性取消17市村(社区)各类证明1910项,仅保留清单中12项证明,在全国率先形成了村(社区)证明材料全省“一张清单”。
长期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问题,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为真正解决这一难题,最大限度减证便民,2017年9月起,山东省职能办历时近3个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工作。2017年12月20日前,69个部门(单位)全部向社会公布了本系统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
此次公布该《清单》,正是为延伸、扩大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和实效,针对基层负担重、群众办事难的突出问题,在各部门(单位)公布本系统保留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与各市公布的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相衔接。
这份《清单》中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共12项,均以法律、法规、规章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依据,涉及到7个部门(系统)。
其中,民政系统两项,人社系统1项,国土系统两项,住建系统3项,卫生计生系统两项,共青团系统1项,侨务系统1项。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共涉及14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属于民生领域事项,其中省市共有事项1个,省市县共有事项两个,市级事项1个,市县共有事项5个,市县乡共有事项1个,县级事项4个。
据介绍,今后山东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省外及非政府机构要求申请人提供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由市县指导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合理开具,防止出现“一刀切”,给群众办事带来新的不便。
根据相关要求,山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有关政务服务指南、业务手册进行修订完善,并由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将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进行统一,不断扩大证明材料通办范围,确保减证成果及时转化为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和效益。
此外,山东还将适时开展各类督查落实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严禁各部门(单位)变相新设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