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今天,北京市发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规定,在小学入学阶段,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可在租住地入学。
今年北京市首次在“幼升小”的入学政策中规定,北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京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今年北京市“小升初”阶段的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为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2019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另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组织完成。
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还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北京市还首次在入学文件中规定,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