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记者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获悉,目前长江经济带共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8052个。长江委探索试点“开口子+立牌子+竖杆子”组合管理模式,破解监管难题。这一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一段时期以来,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规定的禁止排污区内,一些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污水严重影响了水质与用水安全。在长江下游地区,部分水功能区内工业排污口过于集中,污染物入河量远超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保护面临巨大压力,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长江委开展入河排污口布局研究,2016年,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其中,入河排污口方面,按照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及水质保护要求,将其设置水域划分为:禁止排污区、严格限制排污区和一般限制排污区。
2017年5月起,长江委联合太湖流域管理局,对流域15个省(区、市)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确定长江经济带有规上入河排污口8082个,并建立名录。
核查进一步理清了部分省市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现状情况不明、监管权责不清、设置布局不合理、监测能力和监管手段不足等。
2017年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办公厅先后下发相关通知,全面部署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长江委启动两轮督导检查。据介绍,截至目前,长江流域56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改。
针对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期存在的“看不见、抓不着、测不准”的突出问题,长江委探索出“开口子”、“立牌子”、“竖杆子”方式,推进入河排污口设施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在企业厂区外、入河前端建设“采样明渠段”,便于监督采样;设立标志牌,公布有关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和监督举报途径;建设水量水质及图像视频的在线监控设施,准确掌握入河污染量和排放规律。
据介绍,2017年,长江委选取位于安徽省东至县的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和东至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目前成效明显。“开口子+立牌子+竖杆子”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组合模式已被水利部采纳,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