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裴金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全国首个《河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湖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近日在浙江绍兴发布。
两个“标准”对河长和湖长管理要求、工作职责内容、工作任务、巡查要求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界定和明确。今后,这两个标准将成为绍兴各级河湖长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
这两个“标准”设置了具体的河湖长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省、市、县、乡、村五级体系,鼓励公众参与,鼓励设置民间河湖长;同时,不管是河长还是湖长都要设置相应一级的河道警长,对“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源一策”及“污水零直排区”作出明确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标准”强化了督考和问责,对河湖长的履职考核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同时,“标准”还对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对造成水域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这也是绍兴推进河湖长制过程中的一项特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