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浙江省高标准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810人次,现场检查981家企业,发现问题1750项,对8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举行该厅挂牌以来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该厅副巡视员李全胜重点介绍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案件。
2017年,浙江共依法查处固体废物违法案件761件,其中移送公安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案件60件,集中侦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固体废物领域的大案、要案。
“从查处的固体废物违法倾倒案件中发现,几乎都有委托第三方或个人处置固体废物的现象。”李全胜表示,该省将着力斩断黑色利益链,努力打造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式管理链条。
目前,浙江省共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792.8万吨/年,其中焚烧类34.4万吨/年、填埋类16.8万吨/年、水泥窑等协同处置84.7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539.6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0.3万吨/年、企业自建设施实际处置60万吨/年、愿意接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能力约47万吨/年。
据分析,浙江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然存在短缺,区域不平衡、种类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区域看,温州、嘉兴、丽水、台州的能力缺口比较大;从种类看,表面处理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油泥、废盐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依然不足。同时,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往往存在“邻避效应”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在应对“邻避效应”时,出现一个较长的过程,致使当地处置能力缺口迟迟无法得到填补。
固体废物污染具有隐蔽性、持久性、综合性等特点,不易被发现、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因此,一些企业和个人始终存有侥幸心理,在利益驱动下不惜铤而走险,甚至有“黑色利益链”实施有组织的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
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是一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是当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浙江省政府提出:各地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处置能力满足要求。
下一步,该省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各地加快能力建设,2019年再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5万吨/年,力争早日使固体废物能够就近得到处置利用。同时,结合网格化管理、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方式,督促村镇组织人员加强环境巡查,对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