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师资评价体系,营造适宜的文化环境,这是大学竞争发展的动力,也是大学精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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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在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一篇题为《如何看待武汉大学“3+3”聘用制引发争议,青年教师淘汰率97%?》的网帖引发众多关注。据武汉大学人事部副部长边金鸾表示,这组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她介绍,武汉大学自2015年启动聘期制教师选聘工作以来,共选留聘期制讲师112人,按照“3+3”聘期管理,到2018年底首聘期到期的共69人。2018年7月,武大正式启动首次转固定教职评审工作,历时半年。通过个人申报、业绩展示、学院审核、学部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审定,正式申报的48人中(含42名聘期制教师),共有6人被直接聘任为固定教职副教授。(《中国青年报》12月24日)
教师之于大学,大学之于教师,本来就是相互滋养、相互成就的关系。爱因斯坦说,科学的庙堂里有三种人,第一种是纯粹爱好科学的人,“科学给他们以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快感,科学是他们自己的特殊娱乐,他们在这种娱乐中寻求生动活泼的经验和对他们自己雄心壮志的满足”;第二种人是抱有纯粹功利目的的人。然而,科学的庙宇之所以存在,并不取决于这两种人,而是第三种人,他们“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和使人绝望的沉闷”,“要摆脱人们自己反复无常的欲望的桎梏”。他们才是构成大学生命的要件。同样,教师也需要大学的保护和润泽。比如,教师在这里可以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投入到独立的思考和自主的研究中,在不断的交流中磨砺自己的思想,从教职中获得相对较高的收入,使他们较少受到市场的影响和压力。
既然教师与大学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那么,维护并提高大学的声誉和水平当是教师和大学的共同追求,解聘一部分影响大学声望、降低大学水准的教师,是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更是教师和大学共同生存发展的必要保障。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武汉大学“3+3”聘用制的设计初衷是没有问题的。它可以给予年轻教师压力和动力,促使其快速成长,提升学术能力。问题在于,不论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激励还是淘汰,其中的评价标准应该如何确定?由谁确定?
正如报道所说,武汉大学推出的“3+3”聘期制就是各高校都在推进的“非升即走”制。“非升即走”制度从何而来?1993年,以清华北大为首的国内高校开始酝酿人事制度改革,试图为高校引入一种流动、开放且具有活力的竞争与淘汰机制。1994年,清华出台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
推行“3+3”聘期制,应增强科学性,取得更广泛共识。大学是知识分子的社区,也是孕育科学和真理的土壤。建立完善的师资评价体系,营造适宜的文化环境,这是大学竞争发展的动力,也是大学精神的要求。
赵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