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文件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放宽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从中小城市、小城镇扩展到大城市,反映出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今年2月,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就已经指出,要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另外,如期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也离不开大城市加快放开落户限制。
之于户籍制度的变革历程而言,大城市户籍松闸,的确是颇具关键性和标志性意义的一步。但从短期看,它对当前大城市的常住人口总量,应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为放松落户限制,最先直接受益的还是那些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而他们中多半其实已经属于城市的常住人口。
有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3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着16%的差距,意味着仍有2亿多人在城镇生活,却没有城镇户口。这种大量存在的“半市民化”状态,既拉大了不同人群之间所享有的公共服务落差,制造了权利隔阂,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内需的释放。所以,大城市放开落户限制,就是要确保这些“准市民”能够顺利落户,享有平等的市民待遇。当然,从长远看,它也将进一步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
放开落户限制,首先是对公民自由迁徙权的顺应。而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发展的角度,普遍降低乃至全面取消城市的落户限制,也是为继续提升城镇化率扫清障碍。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升级,消费对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城镇化对于提升社会的消费购买力有着重要作用。近几年,不少城市开始“抢人”,或通过合并的方式,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一定程度上也正是受这一经济规律的支配。另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出生人口减少,人口资源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放开落户限制,吸引更多人口落户,也是城市积聚人口资源必须迈过的坎儿。
大城市逐步放开和取消落户限制,也是对传统户籍制度的突破。过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但现实说明,通过放开城市的落户限制,户籍制度改革的诸多难点已经迎刃而解。与此同时,近几年各城市的“抢人”也表明,放开落户限制,并不可怕。这对破除一些大城市对于人口增加的恐惧心理,有着重要作用。
放开落户从程序上讲其实并不难,难点在于相关配套公共服务是否能够同步跟进。从过去几年的执行情况来看,离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预期目标仍有一定差距。这一方面表明,部分城市对于接纳更多的城市户籍人口,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其中主要或表现在于配套公共服务的投入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也不乏部分农村户籍人口担心户口迁出后会影响原有的户籍权益。因此,还需要出台更明晰的配套政策、法律,给公众吃上定心丸。
从石家庄主动推出“零门槛”落户,到发改委正式发文要求大城市放开落户限制,标志着新的城市发展和人口流动周期已经到来。对城市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未来,没有了户籍的羁绊和限制,更多人可以对城市“用脚投票”,而不是再由城市来“选人”。显然,只有真正能够让人实现“美好生活”的城市,才会拥有更多的人气与活力。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