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规定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一条规定引发热议。很多网友表示,公交工具上的噪声难以忍受,支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噪声干扰一直是个社会痛点,最“痛”之处是,面对各种噪声,大家往往只能忍受,而劝说、辨理、求助管理方等,通常不是很有效。劝说或辨理,只对有素质的人有效,而部分有“制造噪声习惯”的人,问题就出在道德素质不高上。跟“噪声”去说理,遭遇“秀才遇见兵”的尴尬,其实是意料中的事。
当前短视频盛行,不过是放大了部分国人的不文明习惯。说到“声音”方面的不文明,最典型的是“大嗓门”。在地铁、高铁、飞机上,经常出现发生“大嗓门”而遭人白眼甚至因此闹出冲突的事件。
不文明习惯的形成,从规则意识、生活习惯、道德素养上都能找到原因,而道德素养或是最根本的原因。实际上,任何一个人在自己需要安静的时候,都不愿意被打扰。总有人对自己制造噪音的问题“无意识”,实质就是“己所不欲而施于人”——地地道道的道德问题。
而从社会规则角度看这个问题,噪声的泛滥恐怕有管理不足的责任。有专家表示,公交工具上限制声音外放之后,如何落实规定是最关键的问题——这确实是个难点。
对噪声“之恶”,不管是管理上的宽容,还是噪声制造者的自纵,恐怕都涉及观念的问题:对现代规则、文明生活方式的理解和重视。以声音外放和“大嗓门”现象来说,应该安静的地方总是喧闹不停,主要是一些人不太重视“公共”概念,缺乏公共规则意识,还有一些人自己喜欢并习惯了“热闹”,认为“热闹”十分正常,也是现代文明理念欠缺的表现。
专家认为,通过宣传提升乘客素质,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是“治本”之道。而我认为,不管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还是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外放声音的治理,本质都是文明建设范畴的内容。而文明建设既要通过文化的力量,也不能缺少法治手段。特别是在某些传统陋习“势力”较强的背景下,制度约束是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
社会文明需要长期的培育,而“约束出来的文明”,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将“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写入《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我认为大有必要。进一步说,还应在制度上将公共交通工具内部空间定义为“安静公共场所”,对任何超出规定分贝的声音都作出限制和处罚的规定。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