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祁连山脚下,活跃着一支法官队伍,冬去春来,不畏严寒酷暑,固守着一方净土,这就是全国唯一、甘肃省独有的裕固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肃南法院”)的法官们。
肃南法院成立于1954年7月,建院至今,针对辖区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办案法官以“马”为主要交通工具,采用马驮步行的方式组建巡回审判组,深入农牧区,开展巡回审判,解决群众纠纷。
截至2015年,肃南法院的“马背法庭”共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70余件,不仅解决了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而且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传统的“马背法庭”已难以适应牧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此,2016年3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肃南法院配置了一辆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为一体的巡回审判车,从此,肃南法院巡回审判告别“马背法庭”,进入“车载法庭”时代。
巡回审判车把法庭搬到了农牧民群众家门口,不仅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对民族地区法院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大意义。肃南法院全体法官始终秉承和弘扬“马背法庭”的工作精神,以“车载法庭”为依托,深入田间地头、草原帐篷、牧区一线,就地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调解执行、以案讲法。
此外,为适应新时代农牧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肃南法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巡回审判也被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和科技动力,形成了以“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为主的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如今,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已经成为肃南法院的亮丽名片。
图片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供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