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大会为我国制定了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纲领。
党的十二大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为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在一起,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邓小平在为大会所致的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十二大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是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围绕总任务,大会提出了全面开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实施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其中,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奋斗目标是: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这次大会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突出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都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二大通过了重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作了更为充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十二大选举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吸收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具有专业知识的中青年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