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个人,年纪相差很大,经历各不相同,用其中一位的话来说,“关系一般”。3年前为了修一座桥,他们才联系在一起。然而真正让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关联起来的,是今年的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是由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2019年2月20日发出的:被告赵永贵、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叶工程款223400元及相关利息。
这20多万元工程款是当初修桥欠下的。他们给施工方写过欠条。但这6个人感到伤心的是,他们又是捐款,又是筹款,帮着村里修了桥,不要一分钱报酬,这欠款怎么最后落在了自己头上?
桥是铁桥村的桥。钢筋混凝土结构,50多米长。修桥这件事,安美蛟早就有想法了。村里不是没有桥,漫水桥就在他家门口,是当地的一个煤厂修建的,主要是为了货车拉煤用。桥如其名,只要一下大雨,漫水桥就会被淹没在水中。除了出行不便,漫水桥还出过人命。2014年夏天,两个孩子从桥上掉进了河里,在家听到呼救的安美蛟跳进河里救起了其中一个,可惜另一个孩子被河水冲走,至今都没有找到。
在漫水桥之前,河上也是有桥的,那是一座由铁索和木板组成的桥,故名“铁索桥”,只供行人通过。78岁的赵永贵说,铁索桥年头很长,他1964年去当兵,就是从这座桥走出铁桥村的。2000年当他退休回到铁桥村,走的还是这座桥。到2006年,铁索桥被政府列为危桥,只能远观,禁止通行了。
就是赵永贵把6个人聚集在一起的,他也是其中年龄最大的。最小的是王国维,今年48岁。修桥时,6个人的平均年龄是60岁。
在安美蛟眼中,赵永贵代表一个“进步的思想”。他早年在外当兵,被选进部队的医训班,成了军医,后来在河南洛阳从医,直到退休。回乡以后,他想到自己每个月能领到3000多元退休金,身体也还“利索”,便想着帮助村民“生活好起来”。
平日,村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会找他看病。曾是外科医生的他还为村民做过一些小手术,但只收取药物的成本。前些年,他在二郎镇做过“修路联络员”工作,协助当地修公路。
那座漫水桥事故频发,村民对修一座新桥的要求也越发强烈。赵永贵根据他有限的修路经验测算了一下,要建起一座新桥,大概需要60余万元。他找镇里干部商量,二郎镇政府领导表示,暂时没有相关的计划,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也很困难,但只要他们凑齐了30万元,镇里会想办法解决剩下的资金。
得到领导的承诺,赵永贵决定发动“群众的力量”。他找到了铁桥村村民安美蛟、甘宗良、杨发政、王国维,还给外出打工修路的村民李先辉打电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6个人一拍即合。
考虑到大家生活都比较拮据,赵永贵拿了自己多年的积蓄,捐出1.2万元,又垫付了5万元。李先辉捐了2000元,是他从工地上赚的。其余4人靠着务农维持生计,生活相对困难,分别凑了1000元。
离河沟最近的铁桥村一组村民,得知要建桥这一计划,十分支持,人均至少捐了200元。其他组村民得到消息后,也纷纷赶来捐钱。村民们一共凑了173195元。他们还四处“化缘”,通过各种关系找到附近的二郎镇政府、东新镇政府以及发电厂,这些单位都分别出了资金。
施工方知道困难,提出可以先支付修桥所需的材料费,等到大桥竣工以后再结算人员工资。
前期资金到位以后,“二郎镇铁桥村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立,铁桥村村支书担任组长。大桥建设的文书上,加盖了铁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临近的两个村子在小组里也有代表。这座桥是通往几个村子的必由之路。
开工之前,6人事先约定:建桥期间,只要有工人在现场施工,他们就至少要出两个人去工地上帮忙;他们出工属于义务,没有任何报酬。事实上,开工以后,6个人几乎天天到工地上去。赵永贵住得离工地最远,又不会开车,只能步行三四公里去工地。偶尔运气好,遇上村民开车经过,他就搭个便车。
新桥是他们找附近煤矿公司的工程师设计的。根据两岸地形,最初的方案是总长52米,宽6米,高13米。由于资金不足,到施工时,宽度改成了5米,只够供一辆大货车和小轿车并排驶过。
开工那天,没有举行任何仪式。工期持续了9个月。除了赵永贵每个月有固定退休金收入,其他5人耗在桥上,没有其他收入,都只能靠着积蓄维持开销。安美蛟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他要帮助村里修桥,十分支持,每个月都给寄来生活费。6个人常常跟着工人在工地上一待就是一天,李先辉还将自家的米、油、腊肉扛到工地上,用于午饭。
他还记得,大桥快竣工的时候,栏杆还没做,钱不够了,他卖掉了家里的牛和猪,又跑出去找人借钱,才凑齐了修栏杆需要的27960元。
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2017年1月,大桥竣工。铁桥村举行了隆重的“建桥庆功典礼”,二郎镇政府也派代表出席了庆功典礼并讲了话。6个人从此成了父老乡亲口中的“筑桥六贤”。
但是,“六贤”并没有松一口气,由于拖欠工人的工资一直没有到位,施工方常常找他们要账。2017年5月,6人给施工方负责人李叶打了一张欠条。“今欠到李叶修建二郎镇铁桥村大桥民工工资人民币296160元,2017年8月31日前付清民工款。”
写下欠条以后,6人就常常去找二郎镇政府,催促镇里兑现修桥前的承诺。他们一直相信,这个钱政府肯定会给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罢了。
他们身后一直有施工方在催债。比较激烈的一次,是2017年7月20日,一直没有拿到尾款的施工方,用几辆车将大桥进出口堵了起来。
镇长得知消息以后,把施工方和6位老人都叫来一起协商。当时商定,由镇政府在2018年春节前先支付5万元工程款。
他们总以为,事情会妥善解决的。直到收到法院传票。
法庭里,6个人里去了5个。他们请了代理律师,律师费还讲过价,从1万元讲到了6000元。
律师向法院成交了村委会盖章的文书,提交了47本募捐簿,每一本上面都盖着公章。施工方的一位工人也作为人证上了法庭,证明当时镇领导承诺过,政府会承担拖欠的款项。律师认为,这些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法院的判决书是2019年2月20日发出的。李先辉在3月10日之后拿到了其中的5份,还是别的村民帮忙从县里捎来的。判决书上照例说,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上诉,但他们看到时,离上诉最后时限已经很近了。
赵永贵看到判决书时也傻眼了。他们当初写下的欠条成了法庭上的证据。工程欠款被判到了6个人头上,而二郎镇政府、铁桥村村委会却无需承担责任。
“我们这么大的年龄了也不懂这些,他们当时那么说我们就相信了,怎么想到会录下来?”赵永贵表示,他完全没有想到保存证据。他认为,自己退休后回家乡做了好事,却成了被告。而当时作出口头承诺的镇领导,却因为没有什么证据证明那些承诺的存在,完全与这件事撇开了关系。
他们找到铁桥村村委会反映了这个情况,并打算提出上诉。
“村干部说,如果我们现在提出上诉,那政府就不管这件事了。”李先辉回忆,“不上诉的话,只需要让我们背负一个名头,政府会想办法解决资金的。”
他们放弃了上诉,再一次相信政府会解决此事。
但不到两个月后,他们便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赵永贵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225400元被冻结,并被强制执行扣划了67566.84元。甘宗良的银行卡里被划走了2100.99元,余额仅剩了1.61元,其中2000元是外出打工的儿子汇来给母亲治病的钱。李先辉家里的3头牛被法院查封,两年内不得卖出。
6个人还收到了法院发来的《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
他们气不过,辛辛苦苦不收取任何报酬,花了9个月帮家乡建起了一座大桥,反而成了债务人。他们甚至想过把大桥给“封了”——就像施工方曾经做的那样,以引起“领导”的重视。李先辉想了想,又觉得不妥,“把大桥封了,对我们几个人名声不好,修大桥的钱都是我们厚着脸皮去借来的”。
他们只能一次又一次继续找镇政府。王国维因为还在村里担任一组组长,放弃了这种努力。
他们带着材料去古蔺县找检察院,找法院。提交材料后,回家一天天等消息,等不到消息又去别的部门。来来回回,去了古蔺县4次。
他们又决定包车去三四个小时车程外的泸州市反映问题。路途太远,去一次要花1040元。为了这钱花得值,3个人大清早就出发,到泸州后一口气跑了4个单位。找到最后一个部门时都下午6点半了,工作人员并没有着急下班,而是客气地记录下了他们反映的问题,他们感觉事情说不定会有转机了。
回去的路上,3人商量,让赵永贵把此行花的材料费、路费还有饭费都一笔一笔记下来,虽然大家没有固定工资收入,但不希望让赵永贵一个人掏钱。
他们后来又去过一次泸州,但只有两个人。人数减少的原因在于,去泸州的成本太高了。
今年国庆节之前,二郎镇政府再次找到6人,表示会在一个月之内处理这件事,需要他们把账单提交上去。他们一五一十把修桥的那些账目都给了政府。
10月14日,成都一家媒体报道了这6个人的故事。隔了一天,二郎镇镇长、副镇长和6人,以及李叶,再次聚在了一起。这一次,镇长写下字据,承诺将在一个月之内还清工程款和李先辉为栏杆垫付的两万多元,至于赵永贵之前垫付的5万元会在两个月之内还清。
二郎镇党委书记梅猛对笔者确认了这一消息。他说,事情会在两个月之内解决。当地有企业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甘宗良被法院划走的那2100元,也回来了。谈起这件事,他说自己年龄大了,不记得了。
赵永贵则说:“这么多钱,政府也不容易,我每个月有工资,家里条件也比他们好,先还他们的。”
多年前,他和妻子退休后,便回老家照顾生病的岳父岳母。后来剩下他们两个人,子女放心不下,一直劝他们回到城里团圆。他认为自己身体还不错,全靠“国家的栽培”才有今天,应该为家乡出一分力。现在,他开始考虑,等铁桥村大桥这件事情解决了,就搬回城里去。
实习生 龚阿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