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陈卓琼)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江西将遴选当地重点产业和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2019年计划培训企业新型学徒6500人以上,2020年起,计划年培训学徒约1万人。
《意见》提出,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对象应为从事技能岗位工作,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证书。
根据《意见》,企业新型学徒制将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意见》指出,学徒制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支付工资。对于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江西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