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临近年底,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针对“年底突击花钱”“超额花钱”等财政资金安全隐患,财政部今天再次敲响“警钟”——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杜绝“未支付、先清算”“超额清算”等违规行为。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地财政部门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没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关于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的规定,个别地区财政部门资金存放和国库现金管理不够规范,既带来了财政资金安全隐患,也影响了预算单位的正常支出需要。
此次在“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管理”方面,《通知》提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在无预算安排或不符合暂付款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支付资金,严禁依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遵循“先支付、后清算”原则,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对财政资金清算业务的对账管理,杜绝“未支付、先清算”“超额清算”等违规行为。
对于各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相关业务,《通知》明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应在向代理银行下达支付指令的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下达清算指令;办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业务,应在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额度的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发送清算额度。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不得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
在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看来,此次《通知》的出台,是对“年底突击花钱”等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警示。由于政策趋紧或调整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预算未能执行完,“可是当年又要把预算执行完,不然明年就没钱了,怎么办?一些地方就‘突击花钱’。”
“突击花钱”会产生多方面隐患,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而这两年,随着监管趋严,想花钱也不是容易事。”于洪说,中央一直希望各地能盘活闲置资产,拉动经济增长,如果预算没执行完就会造成资金进一步沉淀,这对整体经济发展是不利的。
“所以《通知》的另一层意思是希望地方加快执行预算,不要‘突击花钱’,真正把年初制定的预算花到位,用到拉动经济增长的刀刃上。”于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