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开始看虫,是在微雨的一天,她用手机镜头贴近一株娇滴滴的美人蕉,却意外发现一只钢铁侠一般帅的苍蝇——这张照片也附在她的新书《与虫在野》中。她惊讶于一只苍蝇的美丽,那金属质感的绿色身躯和红色复眼。与一只绿头苍蝇对上眼,从此看虫。
法布尔的经典《昆虫记》用人性看昆虫,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但把虫与美联系在一起,除了这本《与虫在野》,上一次听说,还是在我第一次读《诗经》时。用今人的思维,就算是个直男癌,也不会用像昆虫来夸奖美女——《国风·卫风·硕人》做到了。
“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蝤蛴是天牛的幼虫,色白身长;螓是一种像蝉的昆虫,宽广方正;蛾眉是蚕蛾触角,细长而曲,后来的人们把蛾眉写成了“娥眉”,看来也不待见虫子。
现在的我,和昆虫没有“眼缘”,是一个看到蛾子都要倒退数步的女子,但我小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小学一年级,孩子们要写观察日记,于是每人兴高采烈地从学校领回家数条蚕宝宝,精心饲养。时隔20多年,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我把一条白白嫩嫩的蚕宝宝放在掌心,凑到我妈跟前,举起来给她看时,她发出了一声尖叫。
这是我跟昆虫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也是迄今最后一次。再后来,学校又让观察瓢虫、蝴蝶、蚂蚱……对孩子来说,美与丑、善与恶,是被教育的结果。我渐渐不待见这些虫子,观察日记更像是饲养日记,最后的结尾都是一样的,虫子死了。如果今天再让我养蚕宝宝,有没有勇气碰它们都要打个大问号。
对我来说,对大部分人来说,只看得见周遭的苍蝇蚊子,连低下头看蚂蚁的机会都不多,更不用说那些蝽、虻、甲虫、草蛉、蜉蝣……偶尔看到一条毛毛虫,那是要一蹦三尺高的——字面意思。
半夏在大学学的是生物学植物专业,毕业即放弃,后来在平面媒体工作,业余搞点文学创作。写《与虫在野》是一种出走后的回归,她在5年时间里,周末与节假日都走进山野,观察虫子。有朋友看了《与虫在野》的介绍,就笃定地说,“作者一定是波拉尼奥的粉丝。”没错,半夏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借波拉尼奥的一本书名《荒野侦探》,可以定义一下我现在的生活方式。”
大自然是个随心所欲的馈赠者,山野里爱长什么长什么,爱长成什么样长成什么样。《得了“阿尔茨海默病”的蜜蜂》《金龟子的金衣不是皇帝的新衣》《蜂情万种》《蜘蛛:网络暴力者》……看这些文章标题,就知道半夏写昆虫的旨趣,与其说要研究昆虫,不如说就是和昆虫一起待着——与虫在野。她说:“博物的旨趣不只是传授知识,我想让你跟我一样去野地里寄一份情、探看一番。”
观察昆虫、描写昆虫,可以被视为“博物学”的一种。博物学兴盛之时,人们对周遭世界充满了好奇。然而渐渐地,好奇取代了敬畏,接着“科学”又带来了“征服”。当现代科学似乎足以解释自然界的一切时,博物学也从前沿变成了怀旧。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刘华杰,另一个身份是“博物学者”,他曾提出过“博物学文化”,提醒人们“反省现代性逻辑,欣赏自然之美,接续传统,重塑人类质朴心灵”。想让博物学重新成为前沿科学,这不现实且不科学,那不如换个思路,就像刘华杰说的,“博物馆是文学、是艺术”。
英国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利斯1967年问世的代表作《裸猿》,第一次将人与动物平等描述,其中一个观点是“人类从事艺术追求和科学探索的愿望也源于基本冲动”。所以,无论从哪个层面,都解释得通了,人如果是“高级动物”,那应该从大自然中获取动物所无法产生的艺术,而如果是“普通动物”,那也有基本冲动。
《诗经》的“风”是民歌,说明那是个人人都懂得欣赏昆虫之美的时代。很多很多年过去了,我们能重新拥有那种欣赏美的眼睛吗?不如去山野看看。
白简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