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2月7日,江苏省人社厅与江苏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享受系列倾斜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
《通知》明确,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引导专家和医护人员把 “论文”写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同时,《通知》要求加大表彰结果使用力度,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另外,对高强度、高风险岗位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从事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确定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