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月7日,天津市在持续为企业减税降费的基础上再次推出21条“惠企”举措,真正用“真金白银”帮企业“轻装上阵”。
在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发改委副主任刘东水介绍,“惠企21条”主要考虑疫情发生以来医用应急物资需求加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用工困难、资金短缺等突出问题,这些举措将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组织生产、扩大生产,有利于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时有序复工。
21条措施主要涵盖6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强化防控项目资金保障;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24小时内办结;扶持“菜篮子”保供基地,每亩补贴800元等。
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支持急需医用物资生产和原辅料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于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金融机构予以信贷安排,市财政全额贴息;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实行“免3减3”政策等。
强调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对向重点缺工企业输送人员,根据输送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给予一定标准奖励;鼓励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通过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和返还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标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
引导企业技术攻关,启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给予企业研发贴息支持,对有关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缩短政策兑现周期。
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相关政策规定均能享受一定额度抵扣;特许放宽社保政策,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允许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相关个人权益。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银行机构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不抽贷、断贷、压贷,对“三必需一重要”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确保应赔尽赔;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鼓励给予应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资投放,积极提供差异化优惠租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