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把握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基本思路、战略任务和主要举措?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此进行了解读。
劳动育人功能亟待加强
教育部教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意见》出台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背景。
首先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必须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其次,劳动育人功能还亟待加强。当前,我国仍然部分存在着劳动观念不正确、学校劳动教育削弱、家庭劳动教育缺失、社会劳动教育缺位等现象。这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有较大差距。
因此,新时代劳动教育主要育人目标就是针对一些青少年中出现的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从思想认识、情感态度、能力习惯三个方面面向全体学生提出了劳动教育目标,突出强调劳动教育的思想性。强调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意见》的印发,对于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说,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
落实劳动教育必须有时间做保证
《意见》提出要设置劳动教育课程,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落实劳动教育需要依托课程,必须有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因此,在课程设置上,《意见》突出强调要“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
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也是在课外集中安排。安排必要的劳动实践,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据了解,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江苏省常州市开发了“从青果巷去远方”劳动教育课程样式,截至目前已研发30门课程,预计至2022年共形成100门劳动教育精品课程,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和借鉴。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推行了劳动教育“必修+选修”“普及+提高”模式,形成多元融合、开放共享、特色发展、适应个性的课程体系,并以“劳动护照”为载体,建立15年贯通的中小幼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实现劳动教育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价
劳动教育重在落实,《意见》侧重从两个方面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激励机制。
首先是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教育部将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把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考核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实现劳动教育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价,并将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是加强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劳动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被督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探索建立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劳动教育过程的反馈和改进。
下一步,教育部将依据《意见》,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细化劳动教育目标、内容、途径、方式、评价等,加强对地方和学校实施劳动教育的具体指导和专业支持。着力推动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中,从课程建设、资源配备、人力保障、管理考核等方面,构建劳动教育长效机制,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实施机制,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教育体系。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