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又于近年有所回升。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3年下降后,又于2018年、2019年同比上升5.87%、7.51%;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16年较2014年下降23.68%,2016年至2018年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同比上升5.12%。
白皮书显示,2014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4569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88953人,受理审查起诉383414人,其中不起诉58739人,不捕率、不诉率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
白皮书显示,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在逐年下降。
自2017年纳入统计范围以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均呈下降趋势,2017年至2019年分别批准逮捕4157人、2785人、1667人;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5926人、4590人、2914人。
从年龄段来看,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减少。
2014年至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11335人、8312人、5890人、5189人、4695人、5445人,除2019年小幅上涨外,其余每年都在下降。2019年较2014年减少5890人,降幅达51.96%。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占受理审查起诉全部未成年人的比例也呈同样趋势。这反映出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逐步向好。
记者注意到,未成年人多发犯罪呈现“三降三回升”态势,居于前3位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另外3种犯罪行为正在回升。
白皮书披露,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严重暴力犯罪中,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量,只有强奸犯罪在上升。
流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持续下降后反弹。2014年,受理审查起诉非本县、非本市、非本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29846人、17889人、10197人。此后至2018年,3类流动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都在下降,占全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的比例由74.84%降至58.53%,2019年又上升到64.48%。白皮书称,加强流动涉罪未成年人管理、帮教工作非常重要和迫切。
另一变化是,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白皮书称,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犯罪需引起重视。
2018年、2019年,检察机关对成年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形式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分别为758人、2045人。其中,不少案件中都有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加黑恶组织犯罪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甚至充当了生力军、骨干分子。2018年、2019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别提起公诉238人、463人。
白皮书披露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同时,也公布了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数据。
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6位的罪名、人数分别是强奸7550人、盗窃6445人、故意伤害5010人、抢劫4918人、寻衅滋事4265人、交通肇事4014人,6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7.84%。
2019年,盗窃、交通肇事犯罪人数明显下降。同期,猥亵儿童、聚众斗殴犯罪人数大幅上升,前6位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6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22%,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
白皮书还披露了检察机关严厉惩治重大、多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对陕西米脂赵泽伟砍杀学生案、辽宁葫芦岛韩继华驾车冲撞学生案、浙江杭州莫焕晶放火案等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耿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