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称,周立齐成为广西某电动车公司股东。该电动车公司回应,确认关于周立齐签约成为联合创始人信息真实有效。
“天上掉馅饼”的寓言成真了,誓言“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周立齐,真的被“天上掉下来的股东”给砸中了。周立齐,就是因惯偷多次被抓后,被铐在警局也要宣示“理想信念”——“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的那个人。
那现在可不可以说,周立齐的理想实现了呢?
周立齐“因恶得福”,人们难免担心这种毁三观的“立志”故事的负面效应:从未务过正业、以惯偷谋生的人,居然能轻易“成功”,那还刻苦学习干什么,还努什么力、奋什么斗?
但是,不要忘了,入戏太深并非常态,而极端的榜样从来都生命力有限。我们一定要相信,理性、清醒永远是主流,没有几个人会糊涂到拿这种比中头彩几率都低得多的“幸运”当饭吃。
这个“不打工人”的幸运并不好复制。周立齐绝不是因偷而红:一个是他带有滑稽色彩的形象、语气、表情,以及酷似名人的模样和发型;再一个是其“奇葩”的价值观;比价值观更“奇葩”的,是“实话实说”时的神情……这些不经意间制造的表情就算可以复制,带给观众的新鲜感恐怕也无法复制。就像曾出现过的网红人物“犀利哥”等,回归正常之后,就再也无法“犀利”了。
周立齐获赠股份成为“老板”,按理说,公司与网红,一个愿授一个愿受。但事件具有一定的公共影响,有些事值得讨论品评。电动车企业赠予周立齐股份,目的是商业推广:从前没有几个人知道该品牌,但傍上周立齐之后,这样的广告效果,恐怕上电视台黄金时段都换不来。
着眼未来,这种合作不被看好:一者,企业知名度或打造品牌,靠的都是有内涵的东西。再者,关于周立齐的“另类喜感”,与其不堪往事相伴相随。靠这些不堪之事带来的“品牌知名度”,能走多远?
纵观自“犀利哥”到“流浪大师”等网红人物,无不是从“红”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关注力的边际递减。周立齐,会走出这个规律吗?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