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亘在游子和故乡中间的那道裂痕,似乎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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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的1921年,鲁迅发表《故乡》一文。这是一篇小说,但也有相当多的写实成分,比如现实中鲁迅也在北京买了房子,回老家变卖财产,把母亲接到大城市居住。这篇文章是语文课本的经典篇目,但是教科书侧重于新老闰土的对比,多少弱化了鲁迅对故乡的告别或者逃离。
事实上,《故乡》预言了此后100年中国人的经典叙事:青年才俊从小地方出发来到大都市打拼,成为都市人,在不断的“回乡”和“返程”中,不仅构建出对故乡的认识,也发展出一个新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是现代的都市人形象,而作为参照的“故乡”,尽管也是情之所系,大多时候却都是落后、愚昧的。
这个过程,可能开始于晚清现代教育的初创时期,农村才俊,不再满足于过去读乡村私塾的教育模式,到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接受新式教育。能够“离开”的青年,大多家境殷实,他们才能够接触新思想。这一进程虽然一度中断,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却又大大加快,以至于有几亿人奔波“在路上”。
就此观之,今年可能是一个特别的年份。很多人选择“就地过年”,人们开始大量抒发在“新家”的感受,往年热闹的春运场景没有再现,春节后照例在网上传播的各种“返乡手记”也不见踪影。这当然是受疫情的影响,但是也可能真的出现了某种转机,由于高铁、高速公路和私家车大大普及,人们回乡变得更加容易了,社交媒体也高度发达,视频聊天随时可以进行——留给文字和想象的空间大大变小了。
我的老家在豫东农村,这几年春节,老家都会堵车,很多在江浙打工的人,会开着车回乡过年,老家的乡镇公路永远跟不上节奏,镇上还没有红绿灯。一个豫东的小镇,很容易堵成江浙的一个城乡接合部,从车牌号看,确实给人这样的观感。
去年夏天和弟弟一起回家为父亲过生日,在县城不得不开启手机导航,从县城回村庄的路也完全认不出来。路边开着大量美丽的花,司机说那是“格桑花”——听起来像是高原上的植物。现实中的故乡,已完全认不出来。
我在县城跑步6公里,想找回一点过去的踪迹,但是所见皆是陌生场景,在路口差点被一个电动车撞到,骑车的女孩说,“抱歉,小心点啊”,她说的竟然是普通话。进餐馆吃一碗面,老板问我要不要放辣椒,我说不要,他说:“那就微辣吧。”他哪里知道我是从四川回来的,为什么还要在河南老家吃微辣?
我想,这就是“返乡手记”终结的根本原因,你已变成故乡的陌生人。故乡和你都在剧烈变动之中,你所顽固怀念的,终究是一个记忆中的故乡,某种意义上,那是一种创造,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美化。人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旦离开,你可能就再也无法真的成为“本乡子弟”了。
作家对这种巨变的感受,大概在2015年就达到了高潮。那年我看到两本有关故乡的书,《找不回的故乡》和《谁人故乡不沦陷》,从书名就能看出作者的震惊。“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这样的话几乎成为流行语,“沦陷”当然是一种文学式的比喻,这样的感叹表达的是某种普遍的不知所措。鲁迅写《故乡》的时候,尚能够细致捕捉每一丝变化,而今天的我们,更多是惊愕了。
在进城者的眼中,乡村的“没落感”可能在2010年左右达到了顶点——这也意味着此后出现了转机。2020年春天,因为疫情很多人不能返城,一位在武汉某大学教书的老师,在自己山东老家的房顶上给学生上网课,这一幕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由于技术进步,乡村更像城市,横亘在游子和故乡中间的那道裂痕,似乎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约翰·伯格在《幸运者:一位乡村医生的故事》中写了一位让人神往的英格兰乡村医生的经历。主人公曾受过良好的医学教育,二战时当过军医,二战后扎根乡村,几十年为当地人做过几万次大小手术。虽然扎根乡村,他每个月都看医疗杂志的论文,知识和水准大体上保持和世界同步,最终,他成为当地乡村生活的纽带,成为人们内心的一个依靠。
去年夏天回家,我拜会了老家的乡村医生。过去30年,他为我曾祖母、祖父母、父母和我本人都看过病。他掌握大量“秘密”,有些话老人不会对自己的子女讲,却都向他和盘托出,事实上,他成了乡村最可靠的“书记员”。他的儿子也和我一样,到外地读大学并就业,这让他感到无比开心。
我向他表示感谢,这完全是真心话。我突然意识到,因为有他这样的人存在,故乡虽然逐渐“凋零”,但是仍然拥有坚固的内核。过去多年,我虽然也为故乡写下大量文字,有时怀念有时感伤,却从未真正接近这个内核。
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