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如昨日重现。多少年过去了,仍有人在怂恿自杀的声音中死去。
有媒体报道称,10月14日晚,在一些网友的起哄和怂恿中,网红“罗小猫猫子”在一场网络直播中喝农药自杀。在其直播间,部分网友曾在直播时留言“快喝快喝”“你快喝吧”“想喝就喝”,有看客甚至猜测“瓶子里不会是尿吧”。
尽管也有人劝阻“不要这样”,她还是将装在瓶子里的褐色液体——“敌草快”(一种除草剂,有毒)一饮而尽。之后,她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她的家人向媒体表示,将追究直播间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逝者已逝,很难证明女孩的自杀与看客怂恿之间有直接联系,但自杀怂恿行为的出现,让人感到心寒,又无奈。
这个社会似乎从来都不缺围观群众,也不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者”。媒体一次次批评自杀事件中的起哄者,可是他们仍像打不尽的地鼠一样时不时冒出头来,只不过这一次从高楼下,转移到网络世界里。
去年冬天,在河南邓州,一位女子在桥边打算轻生,桥下是冰冷的河水,一位站在不远处的围观者边拿手机拍视频边喊“你倒是跳呀”。后来女人纵身而下,那位将视频发到网络的怂恿自杀者,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9日。好在自杀者被救,幸存。
2018年甘肃庆阳跳楼自杀的女孩没那么幸运。她在楼下围观者的起哄怂恿声中跳下时,被赶来救援的消防员一把拽住,但最终女孩儿挣脱,现场传来消防员撕心裂肺的哭声。部分起哄者被行政拘留。
中国没有怂恿罪,怂恿自杀者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即便是自杀者最终死亡,怂恿者也大多被给予行政拘留数日的处罚。在英国,帮助、唆使、建议或诱导他人自杀都将被处以最高14年的监禁刑罚。
尽管现实中,自杀怂恿现象几乎每年都会有媒体报道,批评和处罚也会有,往往无济于事,让人颇感无力。事实上,它的每一次重复,都伴随着一场悲剧的重演。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很难在围观人群中找到那些起哄者,他们过完嘴瘾和眼瘾,很快就会消失不见。
其实离开人群,那些起哄者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也并非对这个世界抱有多大的仇恨,也跟你我一样对生活充满渴望而努力活着。
可我们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为何要当他人死亡的看客和起哄怂恿者呢?
一项1981年由美国心理学家完成的研究发现,自杀怂恿的发生与夜晚和大范围围观人群有关。当意欲自杀者在某个地方出现时,围观人数越多,天色越暗,越容易有人怂恿自杀,因为那时个体的身份在群体中被隐藏起来。这是一种人类的群体现象。
而网络直播平台给看客的聚集和个体隐藏身份,客观上提供了合适的虚拟空间。在动辄上万观众的直播间里,你一言我一语的怂恿,很可能汇成一股暗流,冲击意欲轻生者的已经脆弱不堪的内心。
这种现象早就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出现过。有学者研究通过大数据技术筛选出4969条含有网络直播自杀关键词的微博发现,有35%的微博会污名化在社交媒体直播自杀的企图,他们通常认为直播自杀是虚假的、愚蠢的,有28%的微博表示,应该怂恿当事人继续完成自杀行为。
作为虚拟空间的提供者,网络直播平台不可避免地应承担一部分监管的责任,也应该继续优化平台在直播内容上的审核功能。对于“自杀直播”和“怂恿自杀”的言论应该有更及时的审核。一旦出现意欲自杀者,平台能够更快地主动切断直播、删除怂恿自杀的言论,并报警。也许只是提早一秒钟,就能拯救一个生命。
在“罗小猫猫子”的悲剧中,有不少观看直播的网友选择报警,也向直播平台举报了这场性质变得恶劣的直播,直播间后来很快被关停,但这还是没能够拯救这个女孩。我们目前看到的情况是,部分怂恿者被该直播平台处以“账号封禁”的处罚,只是为时已晚。
我至今不知道这个女孩真实的名字,仅从她生前留存在网络上的影像看,她展现给网友的,多数时候是一个精致女孩儿光鲜亮丽的一面,看书、吃饭、逛街、旅行、拍照。她是个穿搭博主,拥有数十万粉丝,时常优雅地展示她不重样的衣装,在镜头前灿烂地笑,仿佛很开心。
如果仔细看那些视频,可以发现,在她戴着手链的左手手腕上,有三道明显的割痕,那是她曾经自残留在身上的伤疤。女孩生前是一名抑郁症患者,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忍受着疾病的折磨。在她发布的最后一条视频中,她说,自己看上去的开心是“为了给你们看到而看到的”,而她“最近绷不住了”。
她去世后,有知情者告诉媒体,女孩喝的农药其实是兑了饮料的,后来是她自己打了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这说明,女孩并不想死,甚至很可能是想通过直播的方式得到关注,以等待被理解,被挽救。而那些出现在直播间里的怂恿自杀言论,在当时那个复杂的环境里,会成为影响自杀者情绪的因素。
其实在她因抑郁症而颓废无望时,她曾收到过许多陌生网友的善意,“云雾都会散去,好好生活”“生活还得继续,往前看”。她曾说,是这些陌生人拯救了自己。
可就在同样的空间里,另一些陌生人,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光里,送去了无端的恶意。难道过往里一个个年轻生命的消逝,还不足以让他们在人群中保持清醒吗?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