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日前下发《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打击违法和保障人权、严格执法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大力提升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要于2022年6月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清理不合理罚款事项以及与行政处罚法不符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完善相关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落实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通知》强调,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要事前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向社会公布设置地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内容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均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通知》要求,要定期对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数据分析。对同一区域内的高频违法行为,要综合分析研判原因,推动源头治理,杜绝以罚代管。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整改纠正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等突出问题,规范非现场执法的取证、审核、录入、告知、处罚、救济流程,严防监控设备沦为“罚款工具”。
《通知》强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能“只罚不教”“重罚轻教”。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说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