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网友裴女士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去年拍摄的一张古装艺术照被很多人在网上盗用转发,配文无一例外都说照片中的是李鸿章二女儿李菊藕,也就是“张爱玲的奶奶”。多个发布账号的粉丝量超10万、20万,有的视频点赞量已达数万之多。
毫无疑问,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目前,裴女士正在搜集留存证据,并联系发布虚假信息者删除照片,停止侵权;平台方面也表示,已对造谣内容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账号进行处罚。
事情真相大白,但思考的“子弹”还应该再多飞一会儿。如此荒诞的闹剧为何会发生,并愈演愈烈?那些“吃瓜”网友为什么这么容易被骗?
答案,正嵌套在传播环境与传播结构当中。随着互联网传播日益具象化,我们在拥有一个趋于全息的大众传播环境。这个环境看似真实,实则仿真,或者说是一种“拟态环境”。
尤其是当下,大众传播的意义与主体都发生了转变。从意义上讲,看新闻、看资讯从一种获取信息的方式,逐渐成为一种娱乐方式,比如很多人刷抖音、看推文,目的只不过是消磨时间,并不关心具体内容;从主体上讲,很多营销号的运营者都是以流量而非真相为风向标,利用用户的信任与黏度为自己牟利。因此,真实与虚假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很容易滋生“假作真时真亦假”的乱象。
有网友质疑,这一看就是假的啊,张爱玲奶奶的照片怎么可能像素这么高?大家怎么就信了呢?这跟用户们的心理是分不开的。一方面,从心理学上讲,在面对不了解的信息时,接收者的第一反应往往是相信而非怀疑,再加上从报纸、广播,到电视,大众传播似乎一直是权威的代名词,人们心中对于公开发表的大众传播内容带有一种潜意识里的信任感,因此常常被“捉弄”。
另一方面,人人都难免猎奇心理,大多数用户是真的希望看到“张爱玲奶奶”的样子,因此会在“认知失调”的作用下倾向于相信看到的是真的。正如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说:“人类其实一直生活在后真相时代,在信息不发达的时候被蒙蔽,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只相信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事实。”
因此,要让自己的媒介素养跟得上传播环境的巨变,就要擦亮双眼,多一分理性与冷静,少一分盲从与狂热,在野蛮生长的流量面前保持一分警惕与疏离。
此外,谣言百害而无一利,会降低平台内容质量,损害用户的互联网使用体验,还会对谣言当事人的精神、名誉等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作为大众传播“重地”的网络平台应该拿出相应的措施与担当,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不实信息的监管力度,畅通用户举报渠道,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
只有平台治理不断完善,整个社会的媒介素养才会得到立体化、系统化的提升,用户才能获得更好的数字化生存与数字化传播体验。
吕京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