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方高温“超长待机”。中央气象台持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多地最高气温超过40℃。高温炎热,容易中暑,热射病就是最危险、最严重的中暑。确诊热射病例,近日在很多地方出现,甚至还有多起死亡病例。浙江丽水一名47岁的车间工人,就在工作时突然昏倒,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此次高温天气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高温强度大,多地达到或突破7月历史极值。医院急诊科大量出现的热射病人以劳动者居多,大多都是户外工作者,有的则是在闷热的车间工作。酷暑天气,如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如何让纸上的高温劳动保护政策,在现实中有效落地?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发放高温津贴。只可惜,在现实层面,这支“法规清凉剂”常常难以显效。在一些地方,无论是停止室外露天作业,还是发放高温津贴,都在实践中遇到了阻力。
网络上,关于高温津贴的吐槽最多。有的企业按照天气预报进行折算,超过35℃以上才有津贴;还有的单位用绿豆汤、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高温津贴。真正能够拿到高温津贴的,往往不是普通劳动者,而是有空调可吹的人。在某些事业单位和部分国企,发高温津贴不看岗位只论编制——有编制的,吹空调也照发;没编制的,在外暴晒也没津贴。
相比高温津贴,更值得关注的是,企业有没有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切实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这可不只是关乎一点钱的事情,而是很有可能直接关乎生命。高温天气下,企业必须对工作场所和作息作出灵活人性化的安排,工厂车间防暑降温要有明确要求,建筑工地要有用工约束,对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者,能调整户外工作时间的都要调整。
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型职业者,可能和平台没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但即便如此,也要从落实平台责任入手,强化监管。通过优化派单机制,发放解暑物品,合理调配人手,降低工作强度等方式,做好劳动保护。只要条件许可,街边经营主体和公共场所都可以为户外工作者提供休息空间和防暑服务,对政府单位、银行机构等甚至可以提出强制性要求。
给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片阴凉,离不开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对此,不妨少搞一些形式主义的高温慰问,多到街头、工地、车间突击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政策的清凉从纸上走入现实。相关部门除了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提醒企业调整户外作业时间安排,还要畅通高温劳动保护举报渠道,强化监管力度。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