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8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江涛 朱洪园)“目前,收取101名学生每人1.2万元的协议退款金额已全部退还,总计退费121.2万元。”今天下午,石家庄市教育局在发布的《关于对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违规办学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称,针对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与学生家长签订“保本科升学协议”并收取费用问题,石家庄市教育局责成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并退还“保本科升学协议”中约定的退款金额。
近日,本报报道了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签订合作协议,在2019年招生200多人就读高中,其中部分学生与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下了“保本科升学协议”。一年后,随着办学双方解除合作协议,这200多名学生被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安排至石家庄藁城区一所中专学校继续读高中。今年高考后,学生中达到本科分数线者寥寥,学生家长也随之质疑自己落入“招生陷阱”,上了一所“假高中”。
面对学生和家长的质疑,《通报》称,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是1998年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3月,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与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开设灵寿县以外生源特色班,并委托该公司协助开展2019年市域外招生工作。2019年市教育局下达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本地生源招生计划为660人,后将其中80人调整为外地市生源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该公司与101名中考380分以上的学生家长签订了“保本科升学协议”。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通报》中指出,针对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存在超计划招生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办学行为,将依法作出核减2023年招生计划200人、扣除学校信誉积分10分处理,同时认定2022年度年检不合格,责令学校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还表示,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市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
此外,石家庄市教育局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证实,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灵寿护驾疃高级中学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并不合规。但河北汇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有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资质,及其在中专学校组织高中教学的相关情况,《通报》并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