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宪法实施以及合宪性审查的有关情况。
臧铁伟谈到,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修改的有关内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这一新设的专门委员会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宪法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履行宪法相关职能提供服务保障。
臧铁伟介绍,我国通过完备的法律制度实施宪法。一是推动与宪法实施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修改或者制定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等法律。二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多部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明确“根据宪法”制定,体现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领作用,也体现了通过完备的法律制度推动宪法实施的鲜明特点。三是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立法创设新类型的法规规章,包括监察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浦东新区法规等。四是以代表大会决定+常委会立法或修法的复合立法形式,完善发展“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在介绍创新宪法实施机制时,臧铁伟说,一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后,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宪法宣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二是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三是直接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四是探索特殊情况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新方式新做法。
就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臧铁伟介绍,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对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海警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制定修改中涉及宪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合宪性研究,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的要求。2021年8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增加专门内容,就有关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作出专门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在每次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对法律草案起草、审议、修改过程中发现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形成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