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谢洋)日前,广西南宁市人社部门向刘振宏等1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总额5.1万元的就业奖励。这是南宁市自今年6月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万元就业奖励”支持政策以来,发放的首笔就业奖励。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在广西全区首创推出“万元就业奖励”激励支持政策,即从2022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对在南宁市重点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企业、东部新城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万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目前,第二批涉及280多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奖励发放正在公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