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杰)近年来,贵州省清镇市按照“一线接诉、街社统诉、部门应诉”流程,在城区全面推行“有诉即清”机制,以强有力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
清镇市实行“三诉联动制”,日常诉求事项由社区接诉,街道负责及时应诉处理;需市直部门处置的应急类诉求事项,可直接向市直部门申请“应诉”,同时向街道报备;重难点问题由街道向牵头部门申请“应诉”,牵头部门“总应诉人”应会同街道和协办部门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措施。目前,清镇市共明确部门“应诉联络人”27人、“总应诉人”9人,启动“有诉即清”机制43次,解决实际问题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