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10月8日联合发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对科技伦理审查主体、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提出,建立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制度,对可能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新兴科技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由科技部公开发布。
本次公开的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包括7项内容,分别是对人类生命健康、价值理念、生态环境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物种合成研究;将人干细胞导入动物胚胎或胎儿并进一步在动物子宫中孕育成个体的相关研究;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着床前胚胎细胞核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律的基础研究;侵入式脑机接口用于神经、精神类疾病治疗的临床研究;对人类主观行为、心理情绪和生命健康等具有较强影响的人机融合系统的研发;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面向存在安全、人身健康风险等场景的具有高度自主能力的自动化决策系统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