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州市教育局决定实行局长陪餐制,陪餐人员为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中国青年报》11月11日)
近期出现的多起事件,将校园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问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福州市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教育局局长陪餐制,可谓有效回应了社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期待,对当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和学校食堂有效管理也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进食堂与学生一起吃饭,这更像是校长陪餐制的升级版本。校长陪餐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后勤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形成监督与威慑,如果校领导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对食品安全问题遮遮掩掩,甚至干脆与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在食堂管理、食材采购、经费运用等方面谋取私利,陪餐就可能变成一种形式主义。
教育局局长等也参与到校园陪餐机制中来,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走进校园,共同来发现短板和需要改进之处,也进一步解决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环境相对封闭的难题;另一个方面也是把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压力,传导至校长等学校领导身上,这样校领导不仅要监督后勤保障、食堂工作人员等,自身也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福州市的教育局局长陪餐制,在频率安排上也有其合理性。虽说校园食品安全大于天,可局长也还有大量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相关人员每月进校园陪餐一次,既能起到监督作用,也能确保陪餐人员日常工作不受干扰。
为了让教育局局长陪餐制度收到更大成效,陪餐人员在前往学校陪餐时,应该坚持以不打招呼、随机到访的形式进行,最好在用餐时段搞“突然袭击”,让学校没有时间提前准备、“迎检”,从而只得以最真实的状态“招待”教育部门的领导干部,这样的陪餐才能真正有效果。
除了“陪餐制”这种外在的监督与压力之外,要从根本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还有赖各环节相关人员秉承“以学生为本”“食品安全大于天”的理念高标准履职,同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机制,并加强远程视频监控、食材溯源技术、食品安全问题监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的运用。
夏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