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努力创造更加宽松和谐、自由开放、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鼓励各类文化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敢于创新、大胆尝试,积极探索文化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新路径,尊重文化人才的创新创造精神,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才爱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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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完善符合文化领域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营造识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政策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新征程上,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自主培养体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遵循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动摇。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文旅、教育、科技等各部门工作,推动资源整合、协同创新、系统发力,携手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强化文化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实施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的文化人才工程、重要计划、重点项目。
要全面加强对文化人才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文化人才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立场、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
健全自主培养体系是发展根基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健全自主培养体系,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让各类文化人才像泉水一样奔涌而出。要着力打造梯队式文化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分层次、分门类开展文化人才培育指导,打造如名家名师、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后备人才等层次分明的人才梯队。既要注重培养高层次人才,着力实施重点人才项目,深化开展文化名家、文化青年英才推荐选拔;也要夯实基层人才队伍,积极发掘和培养民间文化特别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素养。要根据文化人才自身特点,量身定制具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的人才重点工程、特色项目,积极推进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以项目带动各类文化人才成长进步。
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要着力做好国际化文化人才培养工作,积极举办国际文化节、开展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做好海外优秀文化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鼓励本土文化人才同各国优秀文化人才开展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国际视野和思维,更好提升自身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做出更大贡献。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厚植奋进沃土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在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平台载体、优化服务效能等方面协同发力。要全方位拓宽识才引才渠道,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公正合理地选拔和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唯学历、身份和地域论英雄,把真正有德行、有才华、想干事、能干事的各类文化人才聚集起来。要主动为文化人才搭梯子、建舞台,建立教育培训基地、人才孵化中心,打造文化名家工作室等重点平台。
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具有跨界融合能力的复合型文化人才搭建更加现代化、综合化的发展平台。着力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鼓励各类文化人才多到基层锻炼磨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更好了解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创作出更加满足人民需要的优秀文化作品。要努力创造更加宽松和谐、自由开放、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鼓励各类文化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敢于创新、大胆尝试,积极探索文化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新路径,尊重文化人才的创新创造精神,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才爱才重才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服务意识,着力在落户购房、健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为各类文化人才提供配套服务和保障,切实解决人才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发挥其自身才能,为推动文化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为创新创造注入动力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文化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创造活力。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建立健全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文化创造能力、学术创新能力、跨界融合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等多维度评价指标,同时要根据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评价指标。要始终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文化人才,重点关注其在推动理论创新、宣传阐释、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等方面的能力贡献;对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文化人才,重点关注其在文艺演出、作品创作、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能力本领;对主要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人才,重点关注其在解决现实问题、服务人民群众、提升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能力业绩,等等。要创新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同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要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坚持化繁为简、降低频次。在人才激励机制方面,要着力健全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为“高精尖缺”高层次文化人才发放特殊津贴,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要畅通文化人才晋升渠道,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晋升,推动人才选拔和使用向基层倾斜,更好激发基层文化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大对青年文化人才的扶持力度和大胆使用,为积极探索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创新型人才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资助,让青年人才在更多岗位挑大梁、当主角。要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重,着力完善文化人才荣誉制度,积极对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文化人才颁授相应荣誉称号和奖项,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激发和促进广大文化人才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更好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作者李梦云系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于浩宇系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李梦云 于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