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1月22日电
本报及其他一些媒体相继报道了“大树进城”等“绿色泡沫”现象遭到专家质疑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近日,有不少专家及政府官员发表个人见解,提供相关资料。他们普遍认为,“大树进城”即使要搞,也必须在尊重科学、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谨慎进行,不能不计成本、不求实效,一哄而上。
由于此事在当地较为敏感,上述专家及官员均要求不披露其姓名。
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国家及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对“大树进城”有一系列的规范政策及文件。其中,建设部于2002年11月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一些地方城市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片面追求大草坪、大广场的建设……盲目大面积更换城市树种;大量移栽大树、古树……因此,各级城乡建设(园林)部门急需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并强调:“凡大批量的大树迁移和大规模的树木抚育更新的,要组织专家论证签署意见,并经省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这位官员介绍,根据2002年8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凡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移植干径在12厘米以上(含12厘米)树木的,就必须经过论证,并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尽管国务院2001年5月《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中提出“要多种树、种大树”,但此后,建设部有关官员解释,这里的“大树”主要是指苗圃里人工栽植的大苗,并非指野外实生的大树。
他说,据了解,贵阳市的“大树进城”并未经省有关部门批准。
另一位李姓专家也对记者说,野外环境与城市环境明显不同,按照常规,野生树木必须经过3至4年在苗圃里的驯化过程,才能适应城市环境。同时,贵州省由于植物材料基地建设滞后等原因,长期以来,其城市绿化树木绝大部分都从省外引进,适应难度就更大一些。上海等城市较早搞“大树进城”,其存活率达到较高水平,是以城市建设资金的雄厚、一整套管理的规范和成熟的技术为前提的。而很多地方事实上暂时达不到这个要求。
这位专家建议,尽快建立一种对“大树进城”“特许经营”的机制,重点协调整合林业、建设部门的相关职能,从源头抓起,确保对什么品种、树龄的树适合进城作出科学论证,最终实现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一条龙督促、监控,以杜绝“大树进城”的随意和无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