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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不是医院的后台老板

杨于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0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日前举行聘任仪式,聘请27名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为27家省市级医院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治安防范工作。此举遭到舆论强烈质疑,现在传来消息说,聘请安保副院长的安排可能被叫停。

    据《新京报》调查,为医院聘请安保副院长是卫生局、公安局的意思,很多医院自己并不知情,是“被通知”和“被聘请”的。卫生局的“周到”服务,让医患纠纷的患者一方,成了公安部门“打击”的对象。

    按道理,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既要代表组织、市场主体的利益,也要代表民众的利益,不可偏颇。而卫生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既要维护医院的利益,同时也要维护患者的利益。在医患之间,卫生局应该是一个执法者和仲裁者,不可有先入之见。

    但卫生局为医院聘请安保副院长的做法表明,某些职能部门把自己视为医院的同盟者、庇护人和后台老板,而把与医院发生民事纠纷的患者,当作对立面。原本或许出自好心,但在实际上,却在维护医院的利益,而患者维权的通道被堵死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强调政企分开,但卫生部门与公立医院至今没有分开。政府是公立医院的出资人,卫生部门有权任命医院领导班子,造成“政医不分”。卫生部门的本职,是对医疗“市场”实施监管,规范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但“政医不分”的结果,是政府卫生部门角色错位,该监管的不监管,却本能地站在医院一边。

    进一步讲,“政医不分”导致医患矛盾调整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医院和医生。比如,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卫生部门与医院、医生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往往并肩合作,患者经常遭遇哑巴吃黄连的困境,结果医患矛盾频生。

    虽然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医闹”,但“医闹”有增无减,现已发展到患方公然行刺医生,根本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处理医患纠纷时,时常有失公允,公信力不足。“医闹”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开始它只是医患民事纠纷,往往是患方讨说法、索赔偿;而医院觉得自己有政府撑腰,往往高高在上,爱搭不理,结果就是患方来闹。

    如果卫生部门只当卫生院的“娘家人”,放弃了对医疗“市场”的监管职责,就会放纵医院的逐利倾向和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中国现在是世界上剖腹产率最高的国家,也是滥用抗生素最严重的国家,种种乱象是有社会后果的,必然危及患者健康与经济利益,引发医患纠纷。“医闹”不是民众喜欢闹,而是有时候不闹不行。

    解决“医闹”的康庄大道,是政府部门在医患之间保持中立,由医院的后台老板转型为医疗“市场”的执法者、监管者,让医院断了“我与政府有特殊关系”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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