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和谐号晚点致数百旅客滞留;交通信号灯“罢工”,部分路段交通瘫痪;多个大型商场因断电导致电梯停运;多个小区电梯停运困人,市民求救电话打爆119指挥中心……4月10日晚,深圳福田、罗湖、龙岗等多个区域同时发生大规模停电现象,部分区域持续两个多小时,深受停电之害。据悉,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变电站设备故障引发。(《广州日报》4月11日)
这不是“地球一小时”的环保活动,而是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事件。对当代城市来说,大规模停电两个多小时,造成的各种损失可以想象。尽管怀疑是变电站设备故障引发,但毕竟《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对供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有明确规定,因此变电站设备故障的背后是否存在懈怠、渎职等人为因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而供电系统即使不启动赔偿程序,也须向广大市民及有关方面诚恳道歉。
我们的城市何以变得越来越脆弱?一场暴雨,一番暴雪,一次停电,都有可能让城市立即瘫痪,甚至一次交通事故,也有可能让紧邻的几条道路交通停摆。瘫痪之后,则是旅客滞留、垃圾围城、蔬菜紧缺、街头拥堵……近年来,这种城市突发症越来越频繁地在各地上演。表面上,或许可以将其归咎于自然灾害,或者城市对电力等能源的过度依赖,但也不能回避城市快速扩张与细节完善之间的差距和矛盾。
以城市供电为例,严格来说,交通信号灯、生活区电梯、客运、医院等,均属于公共设施或特殊行业,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并且实现越区供电,一条线路故障后另一备用回路投入运行,从而为设备供电。武汉轻轨即是这种供电模式。此外,在应急预案中,还应包括备用发电机和蓄电池。在深圳此次大规模停电过程中,虽然看到了双回路供电和备用发电机的身影,却少之又少,并没有普遍应用到公共设施或特殊行业中。
考究起来,原因大致有两类。一方面是相关法规、制度滞后。《供电营业规则》第11条规定,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与用户协商确定。笔者致电本地95598电力客服电话,得到的解释是,特殊行业须主动申请备用电源,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抛开其他暂且不谈,在公共服务的保障方面,相关规章制度显然缺乏应有的支持力,在公共服务越来越依赖于电力的城市中,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备用供电,需要强制推行。
另一方面,交通信号灯、生活区电梯、客运、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单位,在供电设计上缺乏细节考虑和应急安排。供电模式对公共设施建设,或许仅仅是一个细节,在城市建设的快速路上,很多时候只追求能供上电即可。但正是这样一个细节,埋下了大隐患。
更广范围来看,城市下水道、路面交通乃至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其实都或多或少存在上述两方面问题,规范标准落后、规划设计不合理、建设施工忽略细节,使城市运行生态越来越脆弱。走出这种潜伏于身边的困境,必须从人本的公共服务制度、规划和设计入手,城市建设要外观和速度,但更要内涵和质量。
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