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卫敏丽 崔静)目前,全国每年约有300多人被国家评定为烈士。为使烈士牺牲后得到妥善安葬,以褒扬功绩,教育启迪后人,民政部近日颁布了《烈士安葬办法》,对烈士安葬地和安葬仪式、烈士骨灰或者遗体(骸)安放等作出明确规定。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有利于保障烈士遗属的合法权益,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功能,有利于全面加强烈士纪念工作,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
据介绍,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是《烈士褒扬条例》明确规定的准则,是维护烈士荣誉、保障烈属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办法》明确,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
在安葬烈士的方式上,根据殡葬改革精神,《办法》明确了将烈士骨灰安葬于烈士墓区或者烈士骨灰堂、将烈士遗体(骸)安葬于烈士墓区等安葬方式。同时强调安葬烈士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遵守国家殡葬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