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所高校有学生反映助学金评定不够客观、公正、公平,甚至有灰色权力运作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实地调查以及对舆论传播的各种分析表明,这类现象比较复杂,其中一些议论涉及对受助人消费权的质疑,对家庭困难学生的不公正看待,以及对他们不够成熟的消费行为的误解,还有对他们隐私的泄露和人格尊严的伤害、精神生活的打扰,这些都属于在一个文明、理性社会中不该存在的言行。同时也要看到,确实存在部分高校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程序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发放不公平的问题。对此,各大高校有责任通过制度化完善,避免助学金分配中出现类似问题。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助学金功能定位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该《办法》对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申请与评审、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等层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当下质疑较为普遍的申请与评审环节,《办法》的要求为:“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制作了统一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要求申请者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申请理由,并经学校审核才能上交。同时,《办法》要求“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
调查显示,多数高校确实按照流程,在助学金正式评定前进行学生家庭困难情况的认定。一般来说,困难等级认定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来完成,此后将评议结果逐级上报,经过学校公示后方可通过。在评定助学金方式方法上的难点是,为了避免一些人“浑水摸鱼”,客观上需要采取评议、公示等做法。不过这样一来,困难生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披露,这让部分困难大学生在自尊上难以接受。对此,只有通过创新助学金申请程序和认定办法,尽可能人性化设计和执行困难生申请和认定程序,保护困难生的个人隐私,减轻申请者的心理负担,精简申请和资格评定的繁琐程序,才能在实现精准帮扶的同时,使他们可以体面地得到资助。
可以看出,《办法》和各高校实施的流程本身是相对完备的,问题常出现在一些学校的评定过程不够规范、严谨,未能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此而言,有四方面问题值得重视:一是个别参与评定的当事人存在以权谋私、私下照顾的问题,加之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等乱象;二是现实中,既有一些学生为获得助学金夸大家庭困难程度,导致“假困难生”出现,也有一些真困难生因担心自己被打上家庭经济困难的标签而不愿申领助学金;三是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对家庭困难的感知不同,困难存在地域样态差别,从而给高校判定带来困难;四是在就读大学期间,学生家庭境况可能因灾因故发生变化,但有的高校并未每年对困难生进行动态信息采集、核准和评定,导致未能及时做到应助尽助。对此,高校还需切实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性化办法妥善解决上述问题,从而在规避假困难问题的同时,更好地照顾到困难生的感受。
还要看到,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针对学生的“奖、贷、助、补、免、勤”资助体系也更加完善,助学金只是其中的一种。依据“不让一个学生因困难失学”的原则,考虑到没有条件获得奖学金的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机会较少,各校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就不必要过度考虑该生学业因素,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即具有享受助学金的权利。
此前,各高校已经在助学金公平、公正评定上积累了十分成熟的经验,要让助学金发放制度更完善、更公平,关键在于态度严谨与方向明确,程序足够公开、透明。
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