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戾气太重了”“互联网不是讲道理的地方”。近年来,许多网民愈发感受到,曾被寄予“世外桃源”期许的网络空间,正在变得越来越紧张逼仄,时刻涌动着大量愤怒而剧烈的情绪。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我们上网时容易表现出愤怒?这种情绪又为何如此频繁、集中地出现在网络空间?
要理解网络环境中的愤怒,首先要理解互联网的特性。互联网既是由信息节点构成的传播空间,也是一个人与人直接相遇的社交空间。在信息传播层面,愤怒是一种被高度偏爱的信息情绪形式。在某种意义上,负面情绪本身就构成了“流量密码”。谴责、对立、抵制……带有这类标签的内容,往往容易吸引眼球,引发关注和互动。在这一背景下,不乏有人刻意发布争议性内容、引诱网民展开争论,不惜以制造对立、放大冲突、简化是非为代价,谋求流量收益。此外,在注意力稀缺的环境中,温和、复杂、留有余地的表达阅读门槛较高,情绪激烈、立场鲜明的内容更容易被多数用户注意,而这又很可能促使算法“奖励”这类内容。这些因素彼此叠加,使“激发愤怒”成为一种被普遍利用的传播策略。
在社会交往层面,网络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高度“陌生化”的社会。陌生人之间的交往,既不存在成熟的社会规范和角色期待,也难以在包含无数细微差异的生活经验上实现有效对齐。在这种情境下,情感就成了网络成员之间建立连接的最快捷方式,且这种情感联系建立所依赖的“共同经验”,往往是高度简化、抽象的。而激烈的情绪,正符合这一特征,进而在许多场景中扮演了网络社交“黏合剂”的角色。
由此,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形成了两个重要的区别:其一,在社会成员之间的连接方式上,网络社会以情感、情绪为纽带,而非血缘、地缘、业缘等传统社会关系;其二,在互动与表达的基本原则上,网络社会以最朴素直白的价值判断为原则,而不像现实经验中,即便面对同一事实,不同行动者的解释也往往是多元且充满张力的。这种社交环境特征传导至个体层面上,便容易表现为毫无遮掩、情绪喷张的激进个人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发泄负面情绪也是互联网的客观功能之一:各种“情绪垃圾桶”式的网络社群,持续以各种名目在社交媒体活跃,并非偶然现象,而是网络社交环境中的结构性产物。
在喜怒哀乐诸多情绪中,为什么偏偏是愤怒更容易活跃呢?已有传播学和心理学研究表明,愤怒的传播效率更高。愤怒是一种高唤醒度情绪,能迅速让人进入精神兴奋甚至亢奋状态,极容易引发直接行动,如转发、评论、对骂、站队等。因此,相比悲伤、焦虑或失落,愤怒更具有社会动员性,也更容易被平台识别为“高互动内容”。
此外,在现实中,愤怒并不是一种人人都可自由表达的情绪。在现实社会,能够合理、公开地表达愤怒,往往依赖于一定的资源或地位;而在缺失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多数人会被要求克制、隐忍、理性,即压抑愤怒。与之相对,愤怒在网络中高度可见,是因为其作用逻辑与现实完全不同。在网络中,权力不表现为权威的身份地位,而更多体现为声望、关注度以及对流量的攫取能力。表达愤怒不需要站在上位,只需要站在“人多”的一边即可:只要有人响应、站队支持,愤怒就能在事后完成自身的正当化。于是,愤怒不再需要“被授权”,而是通过响应而获得合法性。
最后,愤怒并非单纯的情绪失控,它同样也是一种对规范被破坏、道德被践踏的情绪反应,能够形成对“正当”与“越界”的道德判断。因此,表达愤怒也有着宣扬价值规范、惩戒越轨者的作用,即所谓的“义愤”。也因此,愤怒并不天然地与理性对立,反而可能让问题被命名,让公共讨论被推动。
人人都有愤怒的时候,愤怒的社会功能也值得正视,而不应被一概归为需要压制的对象。事实上,倘若网络环境不给愤怒情绪留下一定的公共空间,同样是一件值得警惕的事。问题在于,一旦愤怒被抽离具体对象,被用于制造撕裂和牟取注意力,甚至被算法鼓励走向极化,它就会沦为一种被反复消耗、又不断自我繁殖的情绪商品。它不再指向具体问题,而是服务于流量本身;它不再是公共讨论的起点,反而成为了其终结。无论如何,任何一个上网的人,都值得拥有一个不必以“持续燃烧愤怒”为代价的社会交往环境,一个包容分歧、承认复杂、也能够彼此尊重的公共空间。
刘紫川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1月12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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