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愤怒诱饵”(Rage bait)被牛津大学出版社评为2025年的年度词,其释义为“刻意设计以激起公众愤怒或强烈反感的网络内容”。不少互联网使用者被算法逻辑与煽动性内容裹挟,陷入非此即彼的“极化”思维,甚至滋生网络暴力言论,正是这一传播现象的现实写照。围绕“愤怒诱饵”等网络情绪传播现象,本报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师、传播伦理研究者曾持。

  中青报·中青网:网络愤怒情绪的导火索是什么?“愤怒诱饵”何以精准捕获网民注意力?

  曾持:“愤怒诱饵”极易引发人们的愤怒情绪,很多诱饵身上叠的“buff”(增益)要素之齐全,如同“钩直饵咸”(网友对“网络钓鱼”言论的一种形容——编者注)。这类内容屡试不爽,难道人们没有察觉、不能抵抗吗?

  直接导火索看似有许多:社会不公、公众借事件表达诉求、为流量编造故事、算法在流量逻辑下的推波助澜……但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网络社会与愤怒情感如此“合拍”,并能借助愤怒这种特殊的道德情感机制来鼓动舆论、促成行动?

  这可以从算法的底层逻辑说起。人对愤怒的反应最为迅速和激烈,能直接转化为流量;而算法的设计本就偏向流量导向,因而会精准捕捉人们的愤怒表现。

  为什么人们对愤怒的反应这么迅速、强烈?因为愤怒(以及自责、羞愧、感激等情感)被伦理学家称为“反应性情感”,即在主体间的交往中,出于对彼此的期待,对彼此行为产生的自然反应。这种“自然”,一方面标志着反应的应激性——愤怒就像膝跳反应一般自然、迅速、强烈;另一方面,“自然”也蕴含着对他人与自我关系的预设,即个体认为理所应当表达愤怒,并期望通过愤怒实现回击。

  因此,愤怒是人们基于朴素正义观和对等关系而产生的“自然情感”。我们既可批评公众易怒,也可赞许其正义感。即使他们掉入了“愤怒诱饵”,我们能指责他们面对这样“不公”的事情不应愤怒吗?固然有很多所谓的“愤怒诱饵”是编出来的,但类似事件在现实中难道从未发生吗?

  正因为愤怒的逻辑自然、直接且易于识别,才更易被算法捕捉。算法的控制论回路会根据人们的愤怒反应,调整内容生产与推流策略。“愤怒诱饵”难以根治,是因为“正义”是我们这个对等社会中的基本道德要求。

  中青报·中青网:网络空间中,极化思维呈现出哪些典型特征?这种思维模式及表现具有怎样的危害?

  曾持:愤怒属于极端情感吗?就情感烈度而言,它确实不够温和;但就其引发机制而言,愤怒是具有理性色彩的情感。如果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我们称之为“愤恨”。不过,网络中的愤怒大多与自身利益无直接关联。为他人愤怒,我们可以称为“义愤”(如性侵幼童、顶替上学、明星代孕弃养等事件),即试图通过表达愤怒来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那为何我们又觉得愤怒是一种“极化思维”呢?因为愤怒所依循的“理性”是偏狭的——不反思自己的“正义”标准是否正当、是否契合具体情境、该情境是否真实。因此,愤怒本身不是极端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在恰当的情境中以恰当的方式表达。

  网络中的义愤,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特征:其一,新媒体拓宽了义愤的来源,还偏向于传播新奇且荒谬的事件;其二,媒体对热点舆论事件的归因叙事,激发了义愤的理性一面;其三,比起面对面的反馈,通过社交媒体表达义愤往往是单向、低成本的;其四,网络平台的传播逻辑鼓励用户分享自身的道德义愤。

  诸种媒介议程让人们体验、分享并偏好义愤;它在缩短愤怒周期的同时,也夺去了其自然循环中应有的反思步骤,固化了人们原有的道德偏好;道德旁观和道德推理抽象化了义愤体验,并给予主体一种优越感与愉悦感;高频率、高强度的义愤体验,最终造成了道德敏感和道德冷漠。

  任何社会都存在构成主流舆论的集体心态与认知。我们在网上观察到的集体愤怒,正是社会心态在一个侧面的体现。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说过,“偏见本身具有最广义的政治性,意即它们是人类事务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将共有的那些偏见视为不证自明,在谈话中无需任何冗长的解释就可以直接提出来讨论”。但是,偏见最大的问题就是它“毫不掩饰地诉诸权威”。

  只有认识到愤怒的两面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它。

  中青报·中青网:如何构建“理性表达”的支撑体系?怎样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曾持:从愤怒作为“自然情感”的特性来看,它既不等同于“戾气”,也无法被完全“消解”。从治理角度,只能思考如何“缓解”。

  在技术层面,网络舆论和愤怒情绪的爆发多围绕热点事件。因此,若从舆情治理入手,可对热点事件的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必要调控。例如,在事件爆发之初,平台应该对传播广泛但可信度存疑的信息加以标记(打上存疑标签)与管控(流量管控与可见性管控)。在有官方通告或初步调查后,应该加强对可靠信源与调查进展的传播。理性表达的前提,是大家看到和听到的都是同一个事情,对事情有共同的、基础的认知。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形成多元而理性的讨论。

  在道德层面,治理者要清楚地知道:愤怒的基础是理性,若不回应其背后的正义诉求,是不可能缓解愤怒的。比如,女性主义议题容易引发愤怒,我们一方面应当警惕极端女权主义,另一方面社会也要切实关注并保障女性权益。按照阿伦特的说法,消除偏见的前提,是要看到偏见中的“真理”。

  对广大公众而言,缓解愤怒需要与自我拉开距离,即看到自己为什么愤怒、反思愤怒的情境与理由是否合适,不将愤怒视作理所应当的。此外,还可以在对等关系之外,发展更多元的人际情感,比如同情、怜悯、友爱、宽容。对于冒犯与期待落空,不仅可以有“自然反应”,还可以有更丰富的情感将之容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钟的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1月12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