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记者今天从中央网信办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管理。
《办法》明确,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参照本办法管理。
《办法》提出,新建、改建政务应用程序,应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避免同质化政务应用程序建设和运营。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应履行备案程序,国家网信部门受理备案申请,进行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重点关注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并会同有关方面定期组织对已备案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抽查检测。
《办法》明确,主办(使用)单位应规范政务应用程序建设、使用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一)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二)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三)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要求定期登录;(四)把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情况下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五)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从事经营性活动。
《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并进行整改,对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限期关停注销,对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整合迁移。加强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1月29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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