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一条“重庆姐弟坠亡案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在罪犯张某、叶某尘被执行死刑一年后,该案因明确了共同犯罪中非直接行凶者的死刑适用规则,成为案例库中的“参考案例”,再度受到社会关注。

  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以下简称“案例库”)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案例库是最高法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而推出的新时代公正司法新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邱鹏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专访时介绍。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截至目前,5300余件案例被收录入库,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高度关注案例库建设使用工作,对如何建好用好这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建议完善案例库内容,优化入库流程,建立激励机制,促进案例应用与推广。全国人大代表李慧建议,优化案例库案例更新效率和范围,以强化典型案例示范效应。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公布了10个通过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典型案例。《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代表建议 做优新时代公正司法新产品》入选。

  统一裁判尺度 让司法权力的运行更规范、透明

  八小时之外、居家在社交媒体上工作,算不算加班?这是网络时代一个普遍又颇具争议的问题。2022年10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创造性地提出了“隐形加班”: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工作而否定加班,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

  2023年年初,媒体关注到这一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案件后,“隐形加班第一案”多次登上微博热搜,并被写入2024年最高法工作报告,成为第一批入库案例。

  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局限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特别是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少见。“对于此类情形,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邱鹏表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此前,下班后涉及工作内容的简单沟通与下班后在家加班的认定界限不够明确。”邱鹏说,这一案例明确了相应界分标准,彰显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立场。同时,该案例明确,对于加班费数额,应当根据证据体现的加班频率、工作内容、在线工作时间等因素酌定,以平衡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

  法律适用是由抽象到具体、由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思维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加之司法人员教育背景、生活环境等存在差异,对同一法律条款可能会有不同理解。“类似案例形成裁判规则后,可以在‘抽象到具体’的法律适用之中增加‘具体到具体’的参照。”邱鹏举例说,“隐形加班第一案”入库后,上海等地已有法官参考这一案例作出相应判决。

  邱鹏表示,在司法案件愈加复杂、利益诉求日趋多元的当下,确保正确、统一适用法律,离不开案例功能的充分发挥。案例库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权威、更规范、更全面的指引,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具有重要意义。

  自案例库启动建设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就关注其在发挥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作用。他认为,如果同案不同判,司法公信力就会打折扣。2024年全国两会上,他提出《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案例库,推动以案释法,解决同案不同判等行为的建议》。

  2024年5月,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上升,但是二审、申请再审案件数有所下降,案-件比(即一个待决争议立案后,需要经历多少审判执行程序才能解决,反映法院“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情况——记者注)下降了0.07,相当于减少220多万件衍生案件,案例库在统一裁判尺度、引导诉讼预期、促进定分止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例编选“迎着争议、奔着问题”

  邱鹏表示,最高法在编选入库案例时,既要坚守“没有错”的底线要求,更要达到“有价值”的高质量标准。不为了追求稳妥而刻意编选那些四平八稳的案例,而是“迎着争议、奔着问题”,围绕实践中发生“同案不同判”情形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疑难、复杂、争议性大的问题,及时编选、入库相关案例。例如,针对实践情形错综复杂、把握难度较大的正当防卫认定问题,案例库专门收录40余件案例,严格落实刑法第20条,明确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

  “‘订婚强奸案’也是一个切实回应争议、确保案例指导价值的典型例证。”邱鹏介绍。

  2023年,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1日,两人订婚。次日,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同年12月,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5年4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同年5月,该案例即被收录入库。

  本案判决后,部分网民基于“订婚即准婚姻”的传统观念,质疑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看到这些争议,经过反复讨论,我们认为有必要将该案转化为入库案例,以厘清‘订婚就有性权利’的认识误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邱鹏表示。该案例明确:订婚不意味着对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订婚事实不影响对强奸罪的认定。同时明确,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新型案件入库“加速度”

  “订婚强奸案”从审结到入库仅一个月,这样的入库速度是全国人大代表李慧期待的。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李慧提出《关于优化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更新效率和范围以强化典型案例示范效应的建议》,建议最高法进一步优化案例库的案件更新机制,建立热点、新型案件的“快速入库通道”;同时拓宽收录维度,尤其加强对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国家战略相关领域的案例覆盖,努力将案例库建设成为“活的法律指南”。

  作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科研人员,李慧感受到案例库对包括科技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了解法律适用、预判行为后果的重要参考价值。但部分领域的问题尚未收录入库案例,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例库示范效应的发挥。“随着发展日新月异、创新层出不穷,许多新型案件从立案到生效判决周期本就较长,希望判决后能及时入库、及时发布。”李慧说。

  李慧建议,通过主动吸纳下级法院、科技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意见,对解决普遍性问题、反映产业痛点的案例优先筛选、加速审核、动态发布,让数据多跑路,让公开更及时,这种“案例先行”的机制,能够更好回应市场主体创新创造的需要和社会关切。

  “我们正在着力提升入库效率。”邱鹏表示,“参考案例的特点在于‘小、快、灵’,确保案例时效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案例的优势。”

  结合李慧的建议以及工作实际,最高法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配套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外宣案例,适宜转化为入库案例的,应当及时改编入库。2025年,有超过200件典型案例被改编为入库案例。

  学法、用法的鲜活素材

  除服务于审判之外,案例库正在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邱鹏介绍,案例库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我们不断优化案例文本,以‘让老百姓能明白’为标准锤炼文字、打磨表述,努力达到‘内行不觉浅,外行不觉深’,做到叙事清晰、说理透彻、简明易懂、专业权威。”

  2025年,案例库在全国超3000个综治中心“落户”,为切实调解纠纷提供“参考答案”和“实践指南”。邱鹏观察到,实践中,调解员借鉴入库案例的裁判思路,确定调解方案,同时,将入库案例作为权威参考,更容易促成调解,“很多成功调解的实践证明,最高法审核入库的案例对当事人更有说服力。”

  同样,有了入库案例作为参考,当事人诉讼时,也会有较稳定的预期,同时监督法院依法公正裁判。邱鹏介绍,《规程》明确要求,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在阎建国看来,案例库正成为公众学法、学者科研、律师办案的权威、便捷的“好帮手”,他们也积极推荐案例,促推案例库的“源头活水”更加丰富多元、共建共享。2025年,阎建国进一步提出建议,奖励优秀案例入库法官,让广大法官以自己办理的案例能入库为荣。

  截至2026年2月24日,案例库平台浏览量超过4300万,访问用户国家达120多个,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权威素材,也成为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中国司法形象的生动实践和重要窗口。

  阎建国期待,进一步提升案例库智能化水平,提高检索的精准程度,将案例库打造成统一裁判尺度、同案同判的标杆,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有获得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3月04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