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收破局促循环 以实策惠民助共富
文雁兵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3月11日 05版)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生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积极践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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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是民生幸福的“晴雨表”和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提高居民收入是提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还可形成“增收-消费-再增长”的良性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并且要求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此举意义重大、振奋人心。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的重大意义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兼具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民生保障与国家治理等多重战略价值,生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积极践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理念,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
一是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增收是扩大内需的根本之策,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能直接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底气,将从根源上激活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通过稳定工资性收入、拓展经营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强化转移性收入,中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更高,增收带来的消费乘数效应更明显,可带动家电、汽车、文旅、健康等领域消费扩容提质。同时,稳定的收入增长能降低预防性储蓄,推动居民消费从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升级,夯实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扩大内需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改善收入分配状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城乡居民增收将紧扣“提低、扩中、调高”主线,着力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初次分配中,要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再分配中,要强化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的调节作用,完善兜底保障,缩小城乡、区域、群体收入差距;第三次分配中,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帮扶,助力困难群体增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既通过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又通过公平分配“分好蛋糕”,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为共同富裕筑牢物质与制度基础。
三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居民增收通过稳就业、强保障、拓渠道,能够切实解决生活难题,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对农村地区而言,可以通过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技能培训,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与此同时,健全城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筑牢防返贫底线,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可以依托农民增收带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内生动力。
四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形成内生发展动力。通过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堵点,推动形成“增收-消费-生产-增收”的良性循环,将带动消费扩容与生产升级互促共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自主性,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持久内生动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可以推动人力资本提升,为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举措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增收还面临着不少瓶颈制约。落实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真正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可以按照“破壁垒、拓来源、强能力、兜底线”的增收逻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建立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先破壁垒: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聚焦破解收入差距根源性问题,为各类群体平等增收扫清机制障碍。一是进一步深化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身份歧视、地域限制,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农民。三是进一步健全技术、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体系,支持科研人员、技能人才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化获酬,从根源上激活增收动力。
再拓来源:拓展收入来源和优化收入结构。聚焦“扩增量、优结构”是增收目标落地的核心抓手。一是要进一步稳固工资性收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特别是要加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夯实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基本盘。二是进一步激活财产性收入,针对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洼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推动股份合作制改革全覆盖,通过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经营主体,拓宽城乡居民理财渠道,挖掘增收新增长点。三是进一步壮大经营性收入,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落实税费减免、融资支持政策,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培育特色种养、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激发城乡创业活力。四是进一步强化转移性收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提高养老金、低保标准,落实农业补贴,为困难群体兜底增收。
强基赋能: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聚焦“投资于人”,通过提升居民发展能力,为长期稳定增收提供支撑。一是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就业。二是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和就业技能。三是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医保覆盖面,降低医疗负担;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住房压力,释放消费与增收潜力。
兜底保障: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筑牢增收“防护墙”,确保增收成果不流失、低收入群体不掉队。一是进一步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监测与帮扶,筑牢防返贫底线。三是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扩大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社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为稳定增收保驾护航。
总而言之,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选择。它以增收为抓手,联动扩内需、促共富、兴乡村、畅循环,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将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凝聚强大合力。
(作者系嘉兴大学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文雁兵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3月11日 05版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生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积极践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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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是民生幸福的“晴雨表”和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提高居民收入是提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还可形成“增收-消费-再增长”的良性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并且要求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此举意义重大、振奋人心。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的重大意义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兼具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民生保障与国家治理等多重战略价值,生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积极践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理念,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
一是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增收是扩大内需的根本之策,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能直接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底气,将从根源上激活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通过稳定工资性收入、拓展经营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强化转移性收入,中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更高,增收带来的消费乘数效应更明显,可带动家电、汽车、文旅、健康等领域消费扩容提质。同时,稳定的收入增长能降低预防性储蓄,推动居民消费从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升级,夯实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扩大内需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改善收入分配状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城乡居民增收将紧扣“提低、扩中、调高”主线,着力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初次分配中,要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再分配中,要强化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的调节作用,完善兜底保障,缩小城乡、区域、群体收入差距;第三次分配中,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帮扶,助力困难群体增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既通过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又通过公平分配“分好蛋糕”,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为共同富裕筑牢物质与制度基础。
三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居民增收通过稳就业、强保障、拓渠道,能够切实解决生活难题,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对农村地区而言,可以通过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技能培训,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与此同时,健全城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筑牢防返贫底线,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可以依托农民增收带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内生动力。
四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形成内生发展动力。通过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堵点,推动形成“增收-消费-生产-增收”的良性循环,将带动消费扩容与生产升级互促共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自主性,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持久内生动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可以推动人力资本提升,为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举措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增收还面临着不少瓶颈制约。落实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真正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可以按照“破壁垒、拓来源、强能力、兜底线”的增收逻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建立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先破壁垒: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聚焦破解收入差距根源性问题,为各类群体平等增收扫清机制障碍。一是进一步深化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身份歧视、地域限制,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农民。三是进一步健全技术、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体系,支持科研人员、技能人才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化获酬,从根源上激活增收动力。
再拓来源:拓展收入来源和优化收入结构。聚焦“扩增量、优结构”是增收目标落地的核心抓手。一是要进一步稳固工资性收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特别是要加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夯实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基本盘。二是进一步激活财产性收入,针对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洼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推动股份合作制改革全覆盖,通过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经营主体,拓宽城乡居民理财渠道,挖掘增收新增长点。三是进一步壮大经营性收入,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落实税费减免、融资支持政策,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培育特色种养、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激发城乡创业活力。四是进一步强化转移性收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提高养老金、低保标准,落实农业补贴,为困难群体兜底增收。
强基赋能: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聚焦“投资于人”,通过提升居民发展能力,为长期稳定增收提供支撑。一是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就业。二是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和就业技能。三是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医保覆盖面,降低医疗负担;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住房压力,释放消费与增收潜力。
兜底保障: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筑牢增收“防护墙”,确保增收成果不流失、低收入群体不掉队。一是进一步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监测与帮扶,筑牢防返贫底线。三是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扩大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社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为稳定增收保驾护航。
总而言之,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选择。它以增收为抓手,联动扩内需、促共富、兴乡村、畅循环,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将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凝聚强大合力。
(作者系嘉兴大学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