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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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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首日探访:

“手机实名制?什么时候的事?”

本报记者 庄庆鸿 李丽 王鑫昕 实习生 蒋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9-0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罗洪(化名)是四川师范大学的大一新生,今天刚到学校报到。他路过学校食堂,碰到门口动感地带代售点正在吆喝“办卡就送礼”。他走上去,没有提供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交钱之后,他顺利买下了一个新手机号。

    罗洪不知道,今天是全国“手机实名制”推行的第一日。

    从9月1日开始,凡购买预付费手机卡的用户,必须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供运营商登记。这一措施的实际反响如何?今天,中国青年报记者抽取我国东西部3个城市调查采访,发现被随机调查的大多数手机零售商并未执行手机实名制,北京的执行情况略好于地方。

    “手机实名制是好几年前的玩意吧?”

    “请问您买手机卡吗?我这里什么卡都有,包您满意。”

    9月1日中午,在四川省成都市著名的“手机一条街”太升路上,一个在街头销售手机号卡的小贩,举着5张写满手机号的纸张,向路人吆喝。

    按照工信部的规定,从9月1日起,全国实行手机实名登记。但当地个体小贩对此并不知情:“手机实名制都是好几年前的玩意了吧?没有谁告诉我必须要身份证才让卖啊!”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随机走访了太升路上7家贩卖手机卡的商店,其中有6家店的工作人员听说过手机实名制,但他们均没有接到要照章执行的通知。

    这样的情况并非少数。时下正值开学,在四川师范大学,邓女士今天刚刚从代理商那里批发了20张中国移动动感地带的号卡,面向大学新生销售。

    对于手机实名制,这位在大学校园做了12年生意的个体户表示毫不知情,而且认为,实名制繁琐的程序会影响自己的生意,“如果要给身份证才让卖,那我这老婆子的生意就没法做下去了”。

    “我们听说过从今天开始买号卡,需要出示身份证,但实施的弹性很大”,一位代理商说。

    “也不是非要身份证,你在我这里把号卡买了,自己再去营业厅登记个人信息也可以。”

    一位在街边卖号卡的个体户甚至在被问起时瞪大眼睛,反问道:“手机实名制?什么时候的事?”

    而东部沿海的“实名制”落实情况,并不比西部地区良好。

    在浙江省温州市,记者走访了市区东、西部多家手机零售店、报刊亭,都可以顺利购买非实名的手机卡,店主丝毫没有提及“需要出示身份证”的规定。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温州市民,被询问者基本上都回答,不知道“手机实名制”措施出台,也没听说今天要实施。

    除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营业厅(原本就实行手机实名登记——记者注)外,绝大部分手机号卡零售商并没有执行手机实名制的规定,当地市民不用身份证就可以直接买到手机号卡。

    北京少数报刊亭仍在“偷偷卖”

    根据“实名制”,今日开始,北京市所有报刊亭暂停销售各类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号卡。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北五环立水桥、东城区东直门、国贸一带询问,报刊亭、零售点人员均告知记者不能出售手机号。

    在采访中,有店主拿起今天的报纸:“你不知道么?今天开始不能卖啦!”但也有另外的店主叫住了欲走的记者:“过几天你再来吧,搞不好就卖了。”

    在北京市西直门外、动物园一带的部分报刊亭、烟酒零售点,依然可以购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手机号卡,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证明。

    一家烟酒零售店的柜台前仍挂着“手机卡10元”的墨笔大字牌子,店主翻开的本子上,仍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的号码出售,附带150元话费的卡售价160元。“附近几家都在偷偷卖,不过就卖完手头几张,我就不卖了。”店主说。

    在三大手机运营商的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有不少客户来营业厅咨询实名制的事,我们就都告诉他们,老用户目前只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卡,到各营业厅都能办理补登记业务。有一些客户现场就补办了。”

    个人信息泄露之忧

    手机实名制初实行,社会各界态度不一。支持实名制、愿意补录实名的网民说:“这样才能遏制垃圾信息。这对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益,同时对怀有不良之心的人能起到束缚的作用。”

    甚至有人建议:“应该强制执行,比如3个月不登记的,就对他暂时停机处理。”

    但也有相当部分人在同意实名制的同时,表示自己不会去补录信息,“因为麻烦”。

    还有人担忧:“提供了身份证,我们的隐私能得到保障吗?我觉得必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再次复印无效。这样应该可防止身份信息到处流窜。”

    本报记者在温州街头随机采访时,20多岁的陈霖对记者说:“我觉得现在的政策初衷都是不错的,实行起来却有难度,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假身份证泛滥,即使实行实名制,又能制约什么呢?”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明认为,推行手机实名制后,垃圾短信以及手机犯罪是否就会得到有力的遏制和打击,目前尚需观察。

    就目前实行的手机实名制而言,杨明认为,还有很多后续操作环节、配套政策需要跟上。比如说,“手机卡如何转让、充值卡交费问题”,这都将影响此项措施的实施效果。

    杨明表示,现在关于个人信息法的基本原则、制度等还莫衷一是,没有进入立法议程。那么,这些重要信息泄露后,我们并没有有效的事后救济手段,“这难免让大家对此心有顾忌”。

    根据“12321”中国网络不良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报告显示,2010年上半年,中国手机用户每周平均收到短信43.4条,其中垃圾短信12.0条,占27.6%。其中,74.54%的手机用户收到过欺诈类短信,这一比例位居用户收到的各类型垃圾短信第一位。而且,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

    目前,我国未进行实名登记的移动电话用户约为3.21亿。手机实名制旨在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规范经营,减少通过手机短信实施的违规、违法行为。但运营商必须投入成本进行系统改造、员工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本报北京、成都、温州9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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