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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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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情播报见证公民传播者成长

本报记者 来扬 白雪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0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微博上的火情直播

    11月5日9时20分,正在吉林省吉林市解放大路和珲春街交会处一家公司上班的刘奕(化名)听到窗外传来的消防警笛声。

    “我们公司楼下有消防水龙头。我想可能是哪里着火了,来我们这儿接水。警笛声一直在响,但我当时没以为是我们附近着火了。”刘奕回忆说。

    9时17分许,位于珲春街和河南街交会处的吉林市商业大厦发生火灾。该商厦距离刘奕的办公地点仅有100余米。

    9时40分许,正在吉林市高新区日升路的某办公楼内上班的王先生在微博上看到商业大厦失火的消息,他立即对该消息进行了求证。

    “当时我正在工作,习惯性地刷新了一下手机的同城微博,在博友‘紫社执着’的微博上发现了一条消息,‘河南街着火’,并且看到了图片,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这是否是真的?”王先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博友“紫社执着”是在河南街开店的一位商户,商业大厦失火时就在现场。9时40分,她用手机发布了当天的第一条微博:“今天照常来河南街卖货……刚进河南街就看到浓烟滚滚……天啊……”微博同时附上了一张她用手机拍摄的图片,灰白的浓烟布满画面,但“商业大厦”几个字还能辨识出来。

    此后的1小时里,“紫社执着”在微博上对火情进行了图文直播——9时46分,“越着越大”;9时59分,“告诉不让出摊了……火势得不到控制……越来越大……烟越来越浓……我的步行街啊……”;10时12分,“外面人呛得都睁不开眼睛……我都呛出眼泪了……可想里面的”;10时16分,“在这卖货的人都知道……每周五周六周日这三天是人最多的……听说商城一楼至三楼都着了……里面还有很多人……祈祷……”

    “紫社执着”先后共发表了11条微博,其中包括7张图片。这些信息成为王先生确认火情属实的重要依据。

    “我看到图片,可以确定就是吉林市商业大厦。”王先生回忆说,他随后进入百度贴吧的吉林市吧进一步求证,“大约9点50分左右,微博、贴吧上边已经遍布信息、图片了”。

    10时许,刘奕去水房打水。刚到走廊,她就闻到一股很重的烧焦味。“我们水房有个可以去外边阳台的门,等走到水房门口的时候,味就更重,我就开门看了一下,就看到商业大厦楼左侧在冒烟,很大的烟。”刘奕说。

    “我没有看到火,但是烟特别大,是白色的烟。但我爸爸早上打电话给我,说他最开始在松江西路那边远远看到的是黑烟。”刘奕向记者回忆说。她用手机拍摄了两张照片,并随后发到了微博上,其中一张照片能看到商业大厦的楼顶还有等待救援的人。

    据当地媒体报道,9时50分,消防人员架起云梯,营救楼顶被困人员。11时18分,位于起火楼顶上的80余人被全部成功营救。

    当时被困在楼顶的张金德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了一段珍贵的视频。在视频中,现场人声嘈杂而紧张,等待救援的老太太们捂住口鼻,或蹲或趴地躲避浓烟。

    时隔数小时之后,这段瞬间就成了每个人的历史。“我要把这刻成碟,这是我这一辈子都难忘的场面。”张金德的同事王秀梅说。

    微博、贴吧、聊天群已成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聚议厅”

    商业大厦失火的消息很快成了吉林市当地博友关注的热门话题。记者在新浪微博和百度贴吧吉林市吧里看到,在火灾发生后1小时内,微博和贴吧上关于商业大厦失火的消息和帖子都成为网友讨论的热点,相关平台已成为关于此次火灾的“信息聚议厅”。

    尽管网上出现了很多现场的图片,但王先生还是求证了一把。9时49分,他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吉林市商业大厦着大火了,有在附近的朋友么?证实一下情况。”他同时也把这条消息转发到了“吉林互粉生活交流群”里。

    不久后,他从广播中得到了确认,随即更新了微博:“上午9点20分,吉林市商业大厦着大火了,广播正在现场直播,我开一个传送门。”他在微博中附上了在线收听当地广播的网络链接。

    “我在单位,不可能立刻去现场,只能听听广播,看看官方的态度。”王先生说。

    他对用微博传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持审慎的态度,“因为对于突发事件,第一反应就是是否谣言。我希望借用微博的力量,求证信息的准确”。经过在微博和贴吧的不断了解后,王先生发现商业大厦起火的消息属实,并且广播也在网络上直播,于是转发了几个博友发的图片信息,并加上他对此的见解。

    这是王先生第一次用微博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在他看来,除广播、报纸、电视外,微博是了解本地突发事件的一个很好途径,“但人们对其真实性多少有一些怀疑,不知道博友们发的图片是否真实,时间是否准确,是否谣言,人们更相信官方的报道,也不排除民众通过微博的求证好奇心”。

    但他开始倾向用微博、论坛和聊天群等网络渠道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处于灾情现场附近的人们会第一时间现场记录,和博友们分享,因为微博的力量就是在于分享新鲜事”。而此前,他曾通过聊天群和网络论坛参与过对吉林市7月28日水灾的信息求证和讨论。

    和王先生一样,刘奕也是第一次用微博来传播身边的突发事件信息。“最近玩微博挺投入”的她拍现场照片并发微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让大家知道。网上有很多人对此知道得不太确切,在四处求证。”

    她也对吉林市7月28日水灾的情形记忆深刻,当时还拍摄了松花江面的照片。正好今天吉林市出现大雾,她把今天拍摄的照片和此前拍摄的一并发到微博上,与博友们分享交流。

    相比于王先生的求证和刘奕的传播,博友“妖精的摇篮曲”把自己用微博发火灾现场信息和图片的举动定位为“记录”。她从朋友处得知火灾的消息后,当晚想去现场察看,但当时“整条街都被封了”。第二天街道解除封闭后,她又来到现场,拍下图片,发到了微博上——“就是想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已。这件事也算一件大事,当然得记上。”

    不只是年轻人在利用微博、论坛和聊天群记录、交流这次灾情。

    61岁的老太太石健群被从商业大厦五楼救下来之后,因吸入烟雾在医院养病。这两天来看望她的人中,还有一些未曾谋面的网友。

    在聚集了几百号网友的聊天群“神仙乐园”上,网名为“丛中笑”的石健群可能是年龄最大的,“其他人多数是五十来岁”。群里常组织一些爬山之类的户外运动,前不久还在吉林市的一个公园组织了网友见面会。恰恰是这次聚会,让一些老姐妹知道“丛中笑”的真名。

    随后不久,当这个名字出现在新闻中住院伤者的名单上后,有网友“看着报纸手直哆嗦,还以为‘丛中笑’说不定伤成什么样了”。于是,网友迅速组织起来,沿各医院的病房“挨个找”,终于看到了“丛中笑”。而且,群里的人也很快都知道了此事,上海的网友还打来电话慰问。

    被微博等改变的新闻传播

    被微博、贴吧、聊天群这些信息传播方式改变的还有新闻工作者。

    最早报道此次火灾的网络新闻页面大量使用了现场网友的描述和图片。除了参加官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外,一些记者通过微博和论坛站内私信联系上现场的目击者,请他们还原当时的见闻,从中挑选故事——在任何媒体都无法及时到达的地方和角度,只有公民传播者能够记录下现场最为真实的场景。

    “对媒体来说,只能是在事件发生后再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到达现场。他们所拍摄的现场图片与视频,有一定的滞后性。”王先生说。

    但他对微博、贴吧和聊天群上得到的信息也非常谨慎。“我把自己定位为信息的验证者和分享者,要向网友们求证后再传播。”王先生表示,这与他此前的社会阅历有关,“因为社会阅历会让我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去求证,而不是肆意地传播,或者是加入谣言传播,制造混乱。”

    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看来,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现场亲历者参与信息传播有助于还原事件的全貌,让公众了解现场和事件的前因后果。“这种信息传播可以与媒体的报道相互补充。如果媒体的报道出现偏差或有所缺漏,来自微博、贴吧和聊天群的信息可以对偏差表达异议,对缺漏进行补充,让公众更全面地了解事件真相。”

    金兼斌同时指出,通过微博、贴吧、聊天群形式进行的信息传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这些传播平台是建立在传播者个人社交网络的基础上的,传播者获得信息的渠道往往是有限的;此外,未经专业训练的公民传播者所传播的信息虽然是原初且直观的,但可能会因为传播者与事件存在利害关系,或个人的情感偏向,从而使相关信息偏离客观、真实。“相比之下,经过专业训练的新闻工作者能够从更为广泛的渠道获取信息,让相关信息沉淀下来,更加平衡、客观、从容地还原新闻事实。”

    王先生也认为,尽管现场目击者自发地传播突发事件信息具有传播速度快,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等特点。但其局限也十分明显:一是容易受网络和终端的限制,例如吉林市7月发洪水期间,没有通信信号,在灾区内的情况就不能第一时间传送出来,拍客的视频等都不能上传;其次也可能会被不法人员借机生事,肆意散布谣言,例如,通过对图片的编辑,混淆视听。

    “对我来说,如果看到很多博友都已经获得了现场的信息图片及视频,并且多数吻合,那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事件的真实性了。然后就是期待官方新闻机构能第一时间介入,并且播报最新的信息。”王先生说。

    “这种较新的传播现象对传统媒体来说也是一种启发,即需要在网络时代充分收集各个渠道的信息,善加利用各种信源,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方位立体传播,以满足公众对此类信息的需求。”金兼斌说。

    本报北京、吉林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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